,一切都完了……”父亲不断重复低呐着,一切都完了。
就着皎洁的月光,程日深扬起那双天真得自以为能挡下一切的右手掌,眯着眼审视着上头因精湛的缝合技术而仅仅留下的淡色纹路。
尽管医术再高超,毕竟还是留下了疤痕,无论那痕迹多么地不显眼,但终究还是存在的,虽然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却肯定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九度音程的距离对你易如反掌呀!动呀!该死的!动呀!”多少个夜里,他面对着这一只不听话的手掌,一次又一次颓然地呐喊着,就是唤不醒半点回应。
玻璃碎屑理应完全取出了,破裂绽露皮骨的掌面也早就缝合折线了,写字、握拳、敲打电脑键盘都如往!昔灵活,可是当指尖一覆上象牙白的琴键时,血液却似被贪婪的琴键吸干,五指按在琴上,摊软仿若—具苍白干枯的死尸。
他再也弹不出半个音符了。正如父亲所言,一切都完了。
程森契在得知情况无可挽回之后,遂在伦敦签了长期的经纪约,暂时不会再有回台湾的汁划,程丽蕊更是潇洒出走,与她正打得火热的爱人世界巡回演出去也。
到头来,他只是他们玩坏了、玩腻了的玩具罢了,偏偏无法随手丢弃回收再利用,于是显得他的存在竟比废物更加令人生厌……
“你的房间好亮,不将窗帘拉卜的话,恐怕还睡不着呢!”轻柔的脚步声由门边踏向他的床畔。
程日深眯起了眼,黑暗之中来者的剪影曲线显得异常柔美玲珑。“你来做什么?”月光衬出沈莎翎白皙水嫩的容颜。
她穿着一件纯白的长睡衣,飘飘步至他面前,若是他神智不清的话,铁定以为自己撞鬼了。
“我拿这个来给你吃。”她朝他递出手上的东西。
程日深狐疑地打量着她送上的好礼——一根鲜艳欲滴的糖葫芦?
“谢了,我不吃这种东西。”这上头的色素恐怕将她洁白的睡衣染红了都还绰绰有余n巴!
如果她想以这一根毒素水果棒来除掉他的话,那她就实在太看扁他的智商了。
“那你先替我拿着好了,我解决完手里这一根再来对付它。你这里真好,宁静的月光下,最适合开夜车念书了。”沈莎翎舔着艳红的糖葫芦,由衷地说道。
“你的脑袋里除了书本之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开口闭口就是念书念书,程日深听了就反胃。
闻言,沈莎翎的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表情,但旋即换上笑脸耸耸肩,道:
“就当那是我唯一擅长的怪异兴趣吧!从小我就晓得自己天生少根筋,没啥特殊才能,只是喜欢捧着书本强记熟读,凭这一点来吸引一些注目的眼光罢了,我不像你幸运,拥有绝佳的音乐天赋,我是个大音痴,、更是个音乐欣赏的低能儿,就连听个交响乐都会听到从椅子上摔下来。”
“失去了右手的人,有什么好令你羡慕的!”听见她以欣羡的语气来称赞他的音乐才华,程日深只感觉到无比痛苦的难堪。
“嘎?”
他说了什么?失去了右手?不会吧?他断的难道不是一条腿吗?怎会连右手仃份呢?骨折又不是病菌,怎么可能会转移蔓延呢?
程日深抬高那只残废的右手,自嘲地咧开嘴道:
“如果你还未见识过这个笑话,你—定得亲眼看看,一个残废的、没有右手的钢琴家。”他说完,激动得笑了起来,艳红的糖葫芦稍一不恤便松了手,落在他纯白的床单上,看起来像—摊永不愈合的伤口。
他颤抖狂放的凄绝笑声回荡充斥在这座药味刺鼻的白色病巾,沈莎翎轻咬着—卜居努力不让泣啼之声决堤崩溃。
“可是它看起来完好无缺呀!”她一把握住他毫无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