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完全可以拒绝的。我……”
“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女人的请求,尤其是听到你如此苦恼地哀求的时候。”
并不犀利的眼神滑过,黑琦也不再做声。
他温和地说着,挽住我的手,轻柔地,以掌心的温度,融化我的尴尬。
“决定去哪里的书店里吗?”
我摇摇头。
“你推荐吧。我想去你最熟悉的书店?”
“那就去阿菲那边吧。她的书店,氛围和装饰都不错。虽然最初的时候,我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结婚以后居然会开书店。”
努力地笑着,炎云显然希望溶解黑琦对我的不满,但我还是一路沐浴在黑琦带来的低气压中。
后来我才知道,作为炎云的第一号铁粉,书迷协会会长(这个称号似乎是黑琦自封的),黑琦在追星的疯狂不亚于弱智女生。为了能够随时看见心中的偶像,黑琦以市价三倍的价钱将炎云对面的房子买下来。原本的房东以为遇上了白痴,为此还得意了很久。
而且炎云的住宅的电话,也是黑琦的房间的固定电话。因为炎云有时候会熬夜修改文稿,然后昏天黑地睡上一天一夜,不希望有人在他最需要休息的时候打扰他的黑琦,特别请电信局将两户住宅的电话设计为分线,炎云休息的时候,他会切断炎云房间的电话线。
简直就是炎云的生活助理!
感慨着,黑琦的忠诚和热情都是我无法想象的。
或者,只是因为我追求的是炎云的感情,而他渴望得到的是炎云的文字,追求不同,于是形式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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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云的公寓位于闹市区,距离欧阳的别墅有大约半小时的车程。
原本,我觉得作家住在市区似乎并不合适,但实际到了那里,才知道,因为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居然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而且,炎云喜欢这个喧闹深处的净土,有“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的感觉。
他只是因为喜欢而写作,他喜欢住在这私人小公寓里。用他的话解释,就是小小的公寓承载了太多的记忆,每一处都能激发他的灵感,而且,在闹市中的小公寓和朋友们聚会,朋友往来以及准备聚会的物品也更方便,甚至还能激起过去的温馨记忆。
听了他的解释,我也开始觉得这地方非常可爱了。
“这里的感觉真不错。”
由衷的感慨着,虽然只要步行十分钟就是最繁华商业街,但是藏在树荫深处的住宅区,竟是如此的安宁,只是偶尔看见遛狗的男女,悠闲地走来走去。
“因为这里的人都只是为了享受生活而活着。”
微笑着,炎云指了指杨柳依依的人工湖边的一处建筑。
那是大半都突出于湖面上的古式房屋,古典的雕花窗棂,以及红色的墙柱,都让人怀疑这是一处观光水榭,但是走近才知道,这竟是个书店。
将一半建筑在水上的书店,确实独具匠心。
信步走入,书店的面积不大,约莫七十多平方,木质地板因为年代久远,色泽接近朱红,房间里飘着清淡的香气,若有若无的音乐,灯光微显橘黄,三三两两的书客或是席地而坐,或是站在书架旁,翻阅着书本。
气氛确实很好,寂静而安宁的空间,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的空间。
建筑在湖面上的部分,是书店的结账区和咖啡区,虽然外表是水榭,里面却放了大桌子,还沿墙壁架上长椅铺着软垫,在这昏昏欲睡的午后,店主正趴在桌上打瞌睡。
炎云走到店主面前,以难得的不文雅,敲了敲桌面。
“钱菲菲钱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