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还是有人可以这样对待他的。还是有人想得到,没有手没有脚的袁季吃东西的时候需要别人帮一把。原来还是有人知道,袁季自己其实不愿意像猫像狗一样地吃东西,袁季也愿意自己能像个人那样,堂堂正正地,尊严地进餐。袁季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这个愿望。因为他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可是普云知道,普云怎么会知道呢,他们失散了这么多年,可是普云似乎什么都知道。
普云深深地看着他的眼睛,丢掉了红薯皮。用手指轻轻在他脸上抹了一把。“可怜。”普云叹息着,声音轻得像是耳语,“可怜呀。你只不过手和脚是残废的,可是其他的地方没有毛病对不对?”
然后普云就笑了,双颊微微地泛红,像是微醉。眼睛里波光潋滟的,嘴唇也鲜红。普云问他:“你从来,就没有尝过做男人的滋味吧?”
袁季愕然地摇头:“不行。我,我没有钱给你。”
“我不要你的钱。”普云笑了,“你是我的老朋友。你还分给我红薯吃。我怎么能跟你要钱呢。”
“你赚的也是辛苦钱。”袁季很坚持。
“好了,少啰唆。”普云似乎特别喜欢说“少啰唆”,她坚定地对他笑着,“听我的,把你的眼睛闭上。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可是,不行,我身上脏得很。”袁季的脸红了,“我,我一年也洗不了一次澡。我不能弄脏你。我——”
普云忍无可忍地微笑着,说:“你有完没完?我说了,把眼睛闭上。”
于是袁季知道,这是命令。他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北风不紧不慢地在陋巷里面呼啸着。可是袁季觉得,炉火一路蔓延,不声不响地把他这个人当成了另外一块蜂窝煤。温暖,似曾相识的温暖,就像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乞的那天黄昏的夕阳,水波荡漾地,让微不足道的小椅子和残缺不全的袁季都漂起来了。这种温暖让袁季不自觉地想起遥远的、童年的时光。他小时候,母亲给他讲故事书的时候,最让他兴奋跟激动的,不是每个故事大同小异的情节,而是母亲不紧不慢的那一句:从前呀。这简单的三个字让他汗毛直竖,全身上下都漾着紧紧的,就要破土而出的快乐。从前呀。从前呀。从前呀。从前呀。从头皮,到大腿下面的残肢。有那么一个瞬间,袁季觉得,自己的手和脚从那四个肉团里面不管不顾地,莽撞地长了出来。老天爷,从前呀。
他大汗淋漓地睁开了眼睛,普云安静地告诉他:“从现在起,你算是真的长大成人了。”
那个夜晚之后,袁季再也没有见过普云。
一晃,又过了一些年。这些年中,普云在龙城销声匿迹,普云巷一如既往的嘈杂和萧条,可是普云寺的香火,倒是越来越旺了。发财的人越来越多,求财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普云寺整日车水马龙,小和尚们也总是忙忙碌碌的。所以,这些年,袁季的收入,一直都还不错。当然,不像大家口口相传的“丐帮帮主”那么传奇般的富,但是,能吃饱穿暖了。
普云寺门口的这几个残疾乞丐变成了这个寺庙的风景。这些年中,不是没有一些四肢健全的乞丐看中普云寺这块总是出入善男信女的风水宝地的,但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乞丐,在这里,总也待不长。不用袁季和他的伙伴们自己动手,普云寺周边的一些小店主就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然后普云寺附近的派出所也总是有大盖帽来请这些健康人离开。也不知道为什么,袁季他们算是牢牢地在这里扎下了根。
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依然是他的残疾伙伴们的中心。这些年,袁季多少胖了一点,有了肚子。眉宇间渐渐地有股安逸的气息。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激怒他,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大惊小怪。下雨了,他就那么安稳地在雨地里待着,他知道反正天总是会放晴的;有过路的坏孩子往他的衣领里扔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