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
我當時急瘋了,到處需找,也報了警。一個小時候,在遊樂場外的一個廁所附近,警察找到了秀秀……還有一個受傷的人。
事情的真相是:我離開的時候,一個專門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盯住了秀秀,趁著我不在,過去強行把她抱走。
可擋警察找到他們的時候,人販子趴在地上哀嚎打滾,秀秀就站在旁邊——她甚至連哭都沒有哭,警察說當時就覺得這個小女孩特別奇怪,一般的小孩子那種時候都已經嚇傻了,她卻好像一點都不緊張,一點都不害怕。而且……她的手上還有血。看見警察來了,還很冷靜的對警察說,地上的那個人要綁架她。
事後根據審訊,我們得到的大概的還原真相是:人販子為了怕她反抗,就把她弄暈了。可是沒想到,中途的時候,秀秀不知道怎麼自己醒了過來。
然後……她做了一件讓所有人都感覺到心中發寒的事情。
她掰斷了自己的大拇指,忍著這樣強烈的疼痛,掙脫了捆著她手腕的繩子。
然後她取下了自己頭上的兩枚發卡,一手一個捏在手裡,就繼續還留在原地,一直沒有動也沒有逃脫。當人販子回來,靠近她檢查她醒沒醒的時候,她才忽然用發卡上的鐵針……刺進了人販子的兩隻眼珠!!
這些事情過程都是警方在審訊人販子得到的。
而秀秀自己……她昏睡了一覺後,醒來就自己一點都不記得了。她只記得我離開去幫她買甜筒,後來的所有的記憶,如何被人販子抓住,如何逃脫,如何刺瞎了人販子的眼睛……她全部都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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