绒球一个人搜寻起来容易许多。而且狼群有仇必报,不死不休,就算莫忆儿他们跑出好远,狼群也势必会继续追击。
但莫忆儿也没反对小绒球这么做,毕竟这样可以扰乱狼群,给族人们更多逃跑的时间。
别说什么这些族人也没杀过狼群,狼应该不会伤害他们。这些狼可是野兽,就算是没把族人当作仇人,一旦遇到这些人类,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的。
莫忆儿经过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曾经停下来观察,果然,小绒球留下的液体让狼群前进的速度受到了阻碍。可大批人类行进的痕迹,还是让狼群缓慢的朝他们继续靠近。
奔跑了一个上午,他们终于踏出了只花部落领地,前面的丛林尽在眼前。
可跑在最前面的女人却戛然而止。莫忆儿走过去,还不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丛林里几匹狼的踪影。
狼群的领域是不会因为人类领地的划分而分开的,看来,淌崖部落领地内丛林的狼群也是那匹头狼所领导的。
但是光看眼前,丛林里的狼并不多,最多不超过十匹。莫忆儿顿时放松下来,而她这次竟然动了不想出手的念头。她对停下来的男人说:“前面的狼很少,你们这么多的男人,就交给你们了。”
男人们诧异极了,想不到莫忆儿会让他们动手。但是几个身手较好的男人蠢蠢欲动起来,狼是凶残的动物,因为群居而使人类忌惮,不轻易围猎。这一次,是他们这些好猎手的机会。
尤其是跟了莫忆儿这么多天,他们都想扬眉吐气一把,毕竟莫忆儿给他们的打击太大。就连海姆部落的族人都握紧了手中充当武器的木棍,打算贡献一分力量。
让莫忆儿高兴的是,其中有一个女人也主动请求参战。她便是第一个来找莫忆儿,让莫忆儿教她狩猎的女人。
莫忆儿没有理由拒绝,只是让她小心。同时,她的目光也密切注视着这些族人,她让他们猎杀狼群是要锻炼他们,可没想让他们丢掉性命。
后面有狼,前面也有,所以他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莫忆儿马上发出命令,让他们速战速决。
于是,由勒克带领着,所有的男人和那个女人朝着丛林奔去。其他人原地休息,丝末拉和小绒球保护女人和孩子们,莫忆儿则尾随着男人们超狼群而去。
莫忆儿脚步很轻,前面的族人只顾注意那些狼,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莫忆儿。
他们靠近的同时,狼群也注意到他们。但这几匹丛林里的狼似乎没有草原上的狼好战,它们在丛林藏头露尾,没有马上跳出来。
其实,它们数量较少,也是有些忌惮这么多强壮的男人。可头狼临死前召唤了它们,让它们围堵这些人类。但它们并不太肯定就是面前的人类,毕竟他们没有闻到过死去的头狼身边的气味,不清楚头狼到底是被哪些人类杀死。
但若不是莫忆儿他们人多,这群狼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围捕。所以,杀掉这些狼是必要的。斩草除根,不要给自己留半点的祸害。
经过这么几日的配合狩猎,所有人都有所进步,尤其是勒克的指挥,已经可以做到足够的准确。他首先观察判断了所有狼的位置。虽然狼群掩藏的很隐蔽,但勒克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擅长观察蛛丝马迹,他能足够准确的判断出来每一匹狼的掩藏位置。
然后根据目测狼的体形来分配哪几个人去围捕那匹狼。
如此精准的布置让莫忆儿知道,勒克足以做一个好的狩猎队队长。如果他再年轻几岁,完全可以做一个好的首领。
但莫忆儿没有看到过千陇的实力,他应该有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族人拥护他。
莫忆儿跳上一棵树,手中攥着一把石子,用以在关键时刻救人。但让她很欣慰,场面虽然惨烈,几次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