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巴老要涉水过河,先要脱掉鞋子,再脱掉长裤,把所有东西顶在头上过去,行成上满下空。写诗分行不得已,写小说如此分行,是占版面,可以多得稿费也,不信举个例给你看∶
黑夜。
大雾。
雾里出现一条朦胧的人影。
近看原来是个奔逃的女人。
她背后有火光亮起。
两个强盗举火在追她。
她骇惧的朝前逃。
后面紧紧在追。
她逃的快。
强盗追的更快。
逃逃逃。
追追追。
前面出现一座大庙。
女人跑进庙里去了。
两个强盗追到庙前停住。
举火一看。
只见庙门挂了一怪匾额。
匾额上横写四个大字。
佛
光
普
照
〔请注意「横写」俩字,横写就横排了〕
第六法,曰「拎鸡灌水法」。
这类文章,把读者当成鸡,拎起来就灌水,手法是强迫灌输式的,高兴就教训一顿,然后安慰一吨,然后再责骂一吨,然后再歌颂一番。他的话就是主题,你非得接受不行,很多方块尤具此特色,彷佛作者是校长,读者是学生焉。
第七法,曰「脱裤子放屁法」。
这个俗语,人人都懂,不必解释,但用在文章上,实有拖拉之妙用,兹举一例以证之∶
电话铃响,曼莉抓起听筒。
「我是志节,我找曼莉。」
「我就是,你在那儿打电话?」
「我在基地外面。」
「什么基地?」
「训练基地。」
「喔,你入伍啦?怎不告诉我一声?」
「这不是告诉你了吗?」
「哈,你真的作了阿兵哥拉?」
「是啊。」
这样的对话如果写的兴起,每天写五十张稿纸都不成问题。
第八法,曰「演群戏法」。
当文章写到单调枯涩之时,随便找几个人头进来,你一言我一语,人多嘴杂,不怕没话讲,而且写对话有分行之便,岂非一举两得?据说当年大仲马写连载稿,嫌报社给的稿费偏低,他就在长篇里加上两个经常碰面的人,一个是聋子,一个是哑巴。「啊啊……啊……」聋子老说∶「什么?什么?」哑巴费力的在说,聋子大声的问,后来报社负责人对大仲马建议,好不好以后把这两个不必要的人物取消掉?大仲马说∶「好啊,只要你调整稿费,我立即就把他们给散掉。」
第九法,曰「泡蘑菇法」。
吊住笔缓缓细细的写,即使极为通俗的经验场景,也拼命去宣染。海明威写了很多短篇,他处处避开通俗的经验场景,让读者保留更多想像权力,当掺水地方他不掺,无怪他的短篇都很短很短了。
第十法,曰「加油添醋法」。
不管情节如何,故事怎样,攫到机会就把动作和形容词猛朝上加。例如∶
「好!」他说。〔原句〕
「好!」他费力的摇摇头,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说。
「好!」他先耸耸肩,脸上浮现出苦笑的神情,接著嘘出一口气,摊开双手,摇了摇头,声音里充满无可奈何的味道∶「好就是了嘛。」──从原句的三个字,加到四十八个字,整整加了十六倍,这还是客气的。
第十一法,曰「意识乱流法」。
不管合不合心理学,文章里多写几个多愁善感的青春男女,碰到芝麻想绿豆,碰到绿豆想芝麻,前想他八百年,后想他八百代,想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