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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2 / 5)

拿到审批表后,需要排号等待购买。其余个人的买卖行为均属违规,给李峥帮忙的朋友再也帮不上李峥的忙了。

到2006年年底,李峥就已经知道自己拿不到房号了,但他并不死心,反正先期拿到的钱已经花出去了,他觉得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拿到房号的。2007年春节前后,一些早期交了钱却买不到房子的人开始催问李峥,要么给房号,要么还钱。无奈之下,李峥开始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忙乱地堵着他自己掘下的窟窿。

等到手头实在拿不出钱的时候,李峥要么推托说开发商的原因,要么说审批程序太严格,签约要往后推迟,让他们再等等。有人沉不住气提出不买房了,要求李峥退钱,李峥也是满口答应,但拖着对方款项不还。

拿房号的日子一推再推,很多人开始向李峥要钱,一名买房人催着李峥还款,软磨硬泡从李峥手中要来一张3万元的支票,拿着支票去银行兑现,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那是一张已作废的支票。

到2007年6月20日之后,被债主追上门的李峥再也不敢开手机了。

30多个拿不到房号的人纷纷来到台球厅,却再也找不到李峥。无奈之下,他们纷纷报案。2007年7月2日,李峥被两位买房人约去饭馆。席间,一位买房人借口去洗手间,偷偷到门外报了警。10分钟后,警察来到饭馆,将李峥抓获。

拒不认罪,否认诈骗坚称借款

2008年7月1日上午,李峥因诈骗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峥于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期间,以帮助办理天通苑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为名,先后骗取35人共计人民币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峥一直不认罪。他说:“我的行为算不上犯罪,就是欠了别人的钱没还上,应该是民事经济纠纷。在买房人催款的过程中,我从未逃避过。在警方找到我之前,我至少给10个买房人打过电话,告诉他们钱会尽快还。我没有诈骗!”

李峥认为以自己的方式帮别人购买经适房房号并不违法。因为媒体曾经报道过,2006年前开发商发放经济适房房号时,数百名农民工排队等候。当他们拿到号后,便以4~5万元的高价转手。李峥说:“我这样做的性质和他们一样,为什么不起诉农民工诈骗?”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峥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说他的确是以能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为名从购房者那里收取了“好处费”,但他收钱的时候就跟购房人说好了,能办就办,不能办就把钱还给对方。“我给他们都打了借条,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如果到时还没等到房号,他们想等就继续等,不等了我就退钱。有的人比较信任我,当时没打条,我还特意开车去他们家给他补上。” 。 想看书来

第九章:中国房号诈骗第一案(4)

但公诉人则当庭表示,从2006年3月至今,李峥从未还过别人钱。公诉人追问说:“你说自己能帮那35个买房人成功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不是信口开河诈骗,但自始至终,你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此事”。

“签协议时,我每次都主动把身份证、营业执照交给别人看!”李峥大声说。李峥自始至终拒绝认罪,并且拒绝供认出他的“能人朋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李峥基本上都是低垂着眼睛,面无表情地回答着法官的讯问。

法官:你是如何帮别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李峥:买房人把钱给我后,我把其中的大部分交给朋友当作定金,然后把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审批表收上来。等到我的朋友办好时,我带着买房人去天通苑售楼处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法官:你朋友如何帮这些人办的?

李峥:我不知道,“后台”的工作我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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