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啰唆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着时间。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分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得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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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