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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3 / 5)

三千多丈,却愣是没能移动一下脚步,口中蠕动了几下,但却一个字也没说的出来。

日,这两个家伙平日的马屁跑到哪里去了,在这骨子眼里,你们当不上第一个,至少也要当上第二个向杜鹃姑娘问好的吧,如果不是你们还怎么博得美人一笑。

想不到这两个家伙居然是这么一副德行,实在让人失望,只是自己现在自己怀中还袋着他们给的赏银,心中哀叹一声,看来这事还的自己出马啊。

杜鹃姑娘款款来到台前,从婢女手中接过一杯酒,娇声道:“薄酒杜鹃先干为敬,各位客官请!”

一众公子哥儿连忙拿起手中的酒杯,纷纷一扬脖子,骨碌一下都把它倒进肚子里,就连吴家公子也兴奋得满脸通红,丝毫不甘落后。

日,你们这杯酒算是白喝了,杜鹃姑娘哪里看到你们喝啊,真是猪头一个。

杨晓枫心知,要想引起杜鹃姑娘的注意,一定要做的另类一点才能把她的目光给吸引过来。

他略一思索,就有了主意,他一拍桌子对着吴公子两个道:“你们两个要抓紧机会啊。”

吴家公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杨二那个鸟人刷了一声跳到桌子上,朗声道:“杜鹃姑娘,我家公子吴长春和吴长青向姑娘敬酒了。”

一时之间,他就成为台下最高的人了,他丝毫不介意,论起脸皮厚嘛,他自问还没有谁能比得上他,现在只是站的高了那么一点而已,小菜一碟。

他的这个另类举动自然引起台上台下一片愕然,他这样鹤立鸡群能不抢眼都不行,杜鹃姑娘自然也留意到这一点,她抿唇一笑,美目轻盼,娇声道:“谢吴家公子敬酒,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只是这个时候的吴家公子却不懂得抓住机会,没有打蛇随棍上,只懂得傻傻地看着杜鹃姑娘,吴长春哆嗦着道:“杜,杜姑娘好。”

日,憋了那么久才蹦出这么一句话,这也太逊了吧。

吴长青比他哥更不逊,除了会流口水还是会流口水。

他们两个的这幅表情自然引起别人一阵哄笑声,就凭这两个家伙也想和杜鹃姑娘搭讪,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自量力!

在二楼的厢房里,两个娇俏的身影正坐在窗前,对下面台下的举动是看的清清楚楚。

“小姐,你说这个杨公子他到底还要不要脸皮了,来这等下流的地方居然还敢那么无耻。”那个婢女秀眉一挑,薄怒道。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子,经常做恶事,我真想一剑就把他杀了。”

“小姐,他站的那么**什么,想是引起台上那个姑娘的注意吗,哼,这厮居然连这等无耻的办法都想的出来,实在可恶!”

“我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是在想什么,他这个人做事一向不拘风格,随心所欲,本来他也有几分才学,但可惜的是侮辱了斯文。”

“小姐,看来你对杨公子还是蛮了解的,咯咯……”

“你这个小丫头,是不是欠揍了,我那是是了解他,我只是听我爹说,这个杨二有点才华,我有点好奇而已。”

“咯咯,明白。”

“你还笑,信不相信我把你的最给撕了。”

“啊!……”

第四十七章:安公子

杜鹃姑娘和吴家公子打过招呼之后,有接着和其他的公子哥儿聊起来了,让杨晓枫心中可气了,这两个吴公子也太不会把握机会了。

如果这次吴家公子把握好一点的话,在这杜鹃姑娘心目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是不成问题的,只是现在这吴家公子在这杜鹃心目中印象是留下了,不过却是一个傻傻呆呆的印象,悲哀。

难道为了实现两位公子的重托,真的要施展一回“美男计”,彻底把这个小妞给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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