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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1 / 4)

旧纯洁无染的时候”举行。

对于第一次领受圣餐的年龄的争论在1910年8月8日罗马教皇颁布的一项法令中达到了顶峰。庇护十世下令,孩子一旦具备了基本的宗教知识就应尽快领受圣餐,标准的年龄在7岁左右。

教皇的命令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精神上的,另一个是物质上的。精神上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詹森主义(17世纪天主教詹森教派的神学主张,认为人性由于原罪而败坏,人若没有上帝的恩宠便为*所摆布而不能行善避恶,译注),延迟领受圣餐的理论基础。詹森主义者们将圣餐视作一种奖赏,而教皇坚持认为应该将其视为“对人类脆弱意志的一种补救”。如果一个孩子经过了两年问答课的教育,获取了基本的宗教知识,就应尽快为他们举行领受圣餐仪式,这是他们抵御诱惑和罪恶的最有效途径。

教皇法令的第二个目的是为了减少与第一次领受圣餐有关的各种表面文章。教皇法令的反对者们担心,这样做会“丧失严肃性,正是这种庄严使得第一次领受圣餐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幸福的四天”。众人按照特定的仪式一起领受圣餐这种方式是在18世纪中期被引入法国的,最初是在专门的宗教组织中,尤其是由耶稣会士把持的宗教组织中,其后很快就扩展到教区内。这种做法在1789年时还不十分普遍,直到罗马教皇与各国政府签订宗教协定之后才被广泛采纳。

生命中的大事(8)

第一次领受圣餐的庄重特性使其演变成一种社交场合,像婚姻一样,其进行的方式给人们留下了“无法抹去的记忆”。男孩们穿着庄重的黑色服装,戴着白色的丝绸臂章,而女孩们则像小新娘一样披着白色的薄纱和面纱。让斯伯爵夫人在1920年写道:“一个女孩的整个生命在两个面纱之间绽放——领受圣餐时的面纱和新娘的面纱。”在领受圣餐时,女孩们会收到价值可与婚礼时的“篮子”相媲美的礼物。只有那些并非家族成员的朋友才会送一些宗教性的礼物,像弥撒用书和玫瑰花束。亲近的朋友会送一些非宗教性的礼物,像珠宝、手表或是一流的艺术品。在19世纪末,当时的风俗是把礼物摆放出来,旁边放上赠送人的卡片,就像送结婚礼物一样。

降低第一次领受圣餐的年龄意味着这一场合不再那么像是婚姻的预演了。人们送给一个7岁女孩的礼物和送给一个12岁的青春期女孩的礼物是绝对不同的——送同样的礼物是荒谬可笑的。这样一来,年幼的孩子们不再那么专注于礼物和自身的外表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但是宗教权威们并未意识到第一次领受圣餐仪式中所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在那一天,全家人穿的每一样东西都必须是新的。父母也要穿新衣服。尤其对于母亲而言,领受圣餐正是从丈夫那里获得一件新衣服的绝好时机。裁缝那里早已有很多预定单了。对于家境贫寒的女孩子们来说,要有价值法郎的服装,紧身胸衣和面纱要另加法郎。对于富有的人来说,要有价值130法郎的外套,并有价值15法郎的童帽与之相配。缎带的样式很多,价格从法郎到40法郎不等。

毫无疑问,教皇希望通过降低第一次领受圣餐的年龄来减少与领受圣餐有关但却与宗教无关的表面财富展示。但他并不想有损这种场合的严肃性。庆典的庄严可以激发起教区内教众的热情,唤起参与者亲朋之间的真情。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第一次领受圣餐仪式都是在复活节举行的。这种宗教仪式标志着一个孩子青春期的开始,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家庭庆典,许多人都不愿放弃它。数年之后人们会回忆起这个仪式,重温当时的快乐和神圣。

除了所有人都会进行庆祝的年度性节日外,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私人典礼。这些家庭庆典好处多多,尤其对于融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有裨益,这些家庭内部的仪式比如命名日和生日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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