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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1 / 5)

虎子撸起袖子,将手臂弯起来,使劲秀了秀肌肉。

见到大家如此热性,热血,夜帅心中升起一股暖流,他被感动了。

从小到大,他的父母似乎从他记事起,就对他极其冷淡,不管做什么事情,从来没有鼓励,有的只是冷漠和责骂。

所以夜帅从小就养成了独立承受一切的习惯,不管遇到什么事,他能忍则忍,忍不了,吞着泪也要忍,忍的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这样,他忍的境界越来越高,以至于后来有了老僧坐定般的定力,以至于大学四年赢得了“衰货”的称号!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那时很窝囊,但是他反倒觉得那些人很无知。

想当年韩信可以忍跨下之辱,勾践可以卧薪尝胆,甚至可以忍辱尝夫差的粪便,司马迁为写史记,更是甘愿宫刑,变成太监,但是结果是,三人全部成就了常人所不能成就的大业。

所以他受人嘲讽,甚至奚落,他不但觉的不算什么,反而觉得嘲讽奚落他的人很可笑,很悲,比如比同寝室的刘禹航,比如同班的李小虎、秦豪。

可是今天的此时此刻,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弄错了自己的如今的境况。

如今,他和以前是不一样的了。

他现在不缺吃,不缺穿,更不缺钱花,他现在是国家特种部队的人,他现在是有战友和朋友的人了!

其实,从小b给他的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他人生的反打了。

想到此,夜帅脸上的沉重不禁立时消散的一干二净,他确实该换换思维了,他要试着多考虑战友和朋友的感受了!

于是,他长满胡茬的脸上,顿时露出许久都没有露出的灿烂笑容,日光下,他这洁白的牙齿在,显的额外可爱和憨实。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去赴一个比较怪异的约会。”

夜帅拿出裤兜里的那封信,递了过来。

魏胖子离的最近,所以,他第一时间将它抢了过来。

“啧啧,约会啊!那我们还是不凑热闹了。”

他将信展开,果然看见上面写着娟秀的几个字:

下午四点,大云塔。——灵秀。

众队员轻咳一声,他们现在对这个队长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因为那上面的落款名字一猜就是个女人的,而且看这娟秀的之体,还有这名字,这时间地点,不禁让人遐想非非。

“咳咳,那个听说大云塔观日落,是多少年轻男女浪漫期待的事情,这个我们就不参与了。”

枪王邓萧耸了耸肩,第一个退了回来。

“嘿嘿,队长,貌似又是一笔感情债,这个弟兄们还真就无能无力!”

彩虹公英伟摇着头退到一旁。

“这个灵秀好像很漂亮的样子,要不队长带我去瞧瞧?”

“死胖子,你别打扰夜哥的好事。”

魏锁刚伸脑袋,就被虎子给拽了回来。

一直没有说话的死鱼余思杰,却一直皱着眉头。

他擅长的是追踪,就算对手跑的再远,躲的再难找,他都能给揪出来。而能要做到那些,其根本原因就是他足够细心。

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注意信封里那封信的不寻常,但是他注意到了。

——那封信最上方缺了一角。

“死鱼,你干什么呢?难道你想去当电灯泡?”

这时,魏胖子一把将死鱼往后拉了拉。

“哦!我一会去冲个澡,自然不会去!”

死鱼虽然心中疑惑,不过他和大家一样,都表示不会去参加什么约会。

夜帅很满意的笑了,他没有等龙碧回来,便和大家道别,离开了闹市,向着陇西东郊的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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