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这个男人有印象。
倒不是陈启中长相令人过目难忘,主要是他是这些年来除他之外出现在何小君身边的第一个男人,而且一而再再而三,他再有风度和涵养,到了这个时候唯一想做的就只剩下一拳挥过去。
但是多年养成的克制力终究占了上风,商业大厦门口,人来车往,刚才那一瞬就已经有人侧目,他握紧拳头,最终却只是立在原地,眉头紧皱地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胸口浊气翻腾,浑身僵硬。
何小君一直都没有回头,自然不知道冯志豪的反应,事实上她为了克制自己不回头也费尽了全身力气,一开始坐在车上还能力持镇定,后来车子在红灯前停下,她最终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方向。
陈启中开车虽不快,但这时仍是两条街开过了,公司大楼早已被远远抛在身后,黯淡暮光中朦胧的一团影,哪里还看得清?就像她与冯志豪在一起的那些日日夜夜,哪里还看得清?
心脏猛缩,她突然间悲从中来,瞬间潸然泪下。
她低着头,眼前突然出现一方手帕,泪眼朦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
这年头看到手帕的几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几率还要低,她一时错愕,忍不住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却很快转过脸去,继续看前方,假装没看到她的狼狈。
陈启中是真的没想到,第二次见到何小君,她的装扮竟然是变了一个人的模样,然后还有更想不到的,在他身边哭得这样伤心。
他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数周前的事情了。她一身金光闪闪,笔直走向他们,坐下之后把架在脸上的那副超大墨镜往上一推,简单地“嗨”了一声;喝茶的时候说起她的包,轻描淡写地讲出那个令人咂舌的价格,表情却并不兴奋;后来走出茶室,阳光下像是变了一个人,冷下脸说让他不用勉强了,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身上有话梅糖的味道,很特别。
还有最后他送她回家,她在车上瞪他,还质疑,“真的送我?”
他点头。
她想了想,才补了两个字,“谢谢。”后来笑了,好像乌云透出了金边。
都是些很细小的片段,不过见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没机会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样子。
那天告别的时候他当然能够感觉到她对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还在心里对自己说,算了吧,不该记得的。可那天之后他竟时不时就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身上话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以至于小蔡突然对他提出聚会要求的时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谢谢。”脸上潮湿一片,知道自己狼狈,何小君终于接过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遥远大楼的那个朦胧影子。
很干净的大手帕,清爽晒透,闻起来好像还有阳光留在上头。多年前她爸爸用这样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带回家解开结子,掀开杯盖,然后微笑地看着她对着那里面快要溶掉的冰激淋欢呼。
那时候的快乐是多么容易,现在呢?回忆让她更加悲伤,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双手掩着那块帕子,好像那是她现在唯一能留住的东西。
周末的主干道,路很堵,红灯交替亮过两次,车流却不见移动,该是觉得焦躁的时候,陈启中却全不在意,只是看她这样难过,有些手足无措。
他虽然长年跟电脑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刚才的情形看在眼里,细节不得而知,大概还是猜得出来的。
想想真值得叹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偏偏却撞见她如此狼狈的时候。
红灯又在闪烁,车流终于开始缓慢移动,他握着方向盘看前方,挣扎许久终于开口,用的是平常语气,好像之前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