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这两年来是怎么解决你的性需求的。”她好好奇唷,难道他都没有那个,还是,他买女人……
爱君被他狠瞪了一眼。
OK,她知道自己太过分了,问他这种问题,实在不妥。“我把问题收回来,你可以不回答。”
因为他一脸的大便,看起来就像欲求不满的样子,所以他不用开口,她也知道这两年来他铁定连女人的寒毛都没碰过一根。
这男人,我的妈呀,他真不是个正常人。
“总之,很抱歉,你等错人了。”她对他深深一鞠躬。
魏仁允心空空的,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
他原本两年前找不到她时,就决定要放弃希望的,谁知道这次回台湾,他们又因缘际会的相遇,她再度勾起两年前的回忆,让当初的情愫流窜在他悸动不已的心。
是他比她放不开,在她有了新恋情之际,还惦记着那一面之缘。
“那我们的婚姻怎么办?”
“哪有怎么办?我又没入籍,所以你不说、我不说,就假装我们不曾结婚过。”对,就是这个样子。爱君觉得这主意挺棒的。
“小姐,我们有证人,还在公开场合宴客过,依照台湾的法律,我们算是合法夫妻。”他提醒她。
爱君这才想到。“对哦,有个明星也跟我一样犯了相同的错,最后还闹得满城风雨,现在台湾几乎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哎呀,那我该怎么办?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结过婚呀。”因为到现在还没人知道她结婚过,就连她家人都以为当初是她把周智原给Fire掉的,反正家人那时候都在日本,也没人会来求证,总之,“完了啦,我怎么会搞出这种乌龙鸟事来?”
“你认为我们结婚是个错误?”
“要不然咧?”他觉得她会那么白痴,把自己的终身幸福交给一个甚至称不上是认识的人吗?
哦,天呐,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爱君决定回去翻民法,找出解决的办法。
第八章
爱君翻递了民法中有关婚姻无效与婚姻撤销的条文。
要主张她跟魏仁允婚姻无效,好像是不可能的事,因为除了没入籍之外,该做的程序他们都有了,现在就只能看能不能撤销婚姻。
有了!
“民法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于结婚时不能人道而且不能治者,他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她看着他,两个眼睛亮晶晶的,想也知道她是在怀疑他什么。
他两年没性生活纯粹是遇不到自己心仪的对象,而不是她所想的那回事!她竟敢质疑他,而且想利用这个来撤销他们俩的婚姻关系!
“你想死吗?”魏仁允咬牙切齿地瞪她一眼,他心情都已经沮丧到极点了,她还开他这种玩笑?!
“更何况,看到第九百九十八条没有?婚姻撤销的效力并不溯及既往,意思也就是,经婚姻撤销恢复你的单身身分,你依旧有结婚记录。”他看得出来,她并不想让人知道她有过一段婚姻,所以她的主意根本行不通。
“那怎么办?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男人,他虽没明说,但从他平常的言论举止中,不难看出来他喜欢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
“你是清白的,记得吗?我们两个并没发生过关系。”他不喜欢她为了一个男人便如此妄自菲薄,认为自己有过婚姻,就是不纯洁、不清白了。
“但他又不是神,哪知道我们两个只是假结婚,没真正发生过关系,而且,噢……天呐!这段关系甚至维持了两年之久,他知道了一定会气死的。”
“不会的。”
“你又不认识我男明友,你怎么知道他不会!”爱君明知道这事绝不该怪在他身上,但她就是忍不住拿他当出气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