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风凛凛,犹如天神下凡!
屋大维看着凯撒的无限荣耀,眼中异彩连连,幼小心灵中,那澎湃燃烧的野心已经悄悄萌芽。
他的虎目一睁,双手一挥:“士兵们!你们都是具有奉献精神的罗马公民。为了国家,为了家庭,为了荣耀,为了承诺,来到这个不毛之地,对付那些嗜血蛮族,很多同袍血洒疆场。陨落沙场,他们的名字,甚至不为罗马城所知!现在,贵族派控制了元老院。庞培已经恢复了贵族在元老院的绝对多数位置!他已经驱逐了保护平民的保民官!他还要解散我们的军团,拿走我们的战利品!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
凯撒大手一挥:“兵发罗马!”
随着凯撒的一声令下,数个罗马军团点燃了高卢的城寨,拔寨而起,将一切重型辎重放在后部,轻兵简装,急速突进。由于凯撒用兵如神,军团又是久战精锐,突进神速,一路摧枯拉朽。
庞培猝不及防之下,居然根本来不及召集他的军团。要说这控制罗马共和国的巨头,虽然控制着数十个军团,但都分布在西班牙、希腊、叙利亚、北非等他实际控制的区域,一时间,远水不解近渴。只能放弃罗马,仓皇带着元老院和贵族,逃向希腊。
凯撒部队距离罗马只剩三十英里,安东尼派沃伦诺斯、普洛带领乌比安族勇士组成先遣部队,去评估庞培防御能力,但严禁们烧杀掳掠。并交给沃伦诺斯一份给罗马平民宣布令,以安抚不安的民众。
沃伦诺斯说:“自从神话时代以来,从未有罗马军团进入永恒之城罗马作战。根据罗马人的传统,没有任何全副武装的士兵,可以跨越台伯河,进入这座神话般的城市。您给我的任务悖理逆天行为,只怕战神玛尔斯不会护佑。”
安东尼无语地看着沃伦诺斯,这个罗马军官无论从个人武勇、奉献精神,还是从指挥作战上,都是无可挑剔的罗马人。但就这榆木疙瘩脑袋思古不化,这都什么时候了,敌我兵戎相见,还要顾忌这罗马的传统?安东尼大声道:“如果我们失败了,遗臭万年,这就是罪证,如果我们胜利了,成为罗马的主人,历史由我们书写,这自然什么都不算。”
凯撒许久不做声,最终才幽幽道:“我承认也许你是对的,但我的命运怎么能让一个罗马元老院的民贼决定?我只要求公正地追求我合法的权利。”
沃伦诺斯点点头,最终选择了服从命令。他挑选了普洛作为自己的副手,带着300名乌比安族勇士和100名罗马第13军团骑兵前往罗马,作为大军挺进罗马的急先锋,执行侦查任务。
但屋大维这个公子哥不甘寂寞,也要跟随沃伦诺斯前往罗马。凯撒一开始不同意,但屋大维举出例子,说凯撒在自己这个年龄已经开始独立上阵杀敌。凯撒十分欣慰,想想也不能让自己的继承人总是躲在安全的战阵后面,那样再锻炼一万年也是纨绔一枚,交代屋大维只许观察战事,不许亲自上阵,又命令护卫柯克四人跟随前往,保护少爷安全。
柯克等人倒也无所谓,按照剧情,这次侦查任务堪称摧枯拉朽,庞培一方现在已经惊慌失措。由于庞培抽调不出足够的人手,无法及时征调募集足够军团,已经带着贵族悄悄撤离了罗马城。罗马,实际上已经是不设防的一座城市。这样一来,如果屋大维能够跟随先头部队抢先进入罗马,对于他的声望和政治生涯,都有无限好处。
于是,在沃伦诺斯的率领下,这一支骑兵先锋队率先动身,挺进罗马。
经过数天的奔波穿插,果然,由于凯撒的军事行动非常迅速,加上承平日久,罗马共和国在亚平宁半岛几乎没有驻扎主力军团,这次反水攻击打了庞培一个措手不及,随处可见匆忙撤退的痕迹,就是没有部队阻击他们。(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