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月仍旧撑肘看她,遗传自他爹的桃花眼时时刻刻都好似在放电,半会不消停。良久,他冲季青宛暧昧一笑,挤眼道:“小宛宛,你爱上他了。”
季青宛瞠目结舌道:“啊,果然么。”
何月起身斟茶:“怎么,你察觉到了还来问我?得亏我不爱慕你,若我爱慕你,知晓此事后心得多疼。你个没良心的死孩子。”
冰碗中的冰块有些融化,汪了不少水,季青宛凑在碗边将冰水吸溜出来,挑眉道:“我又不傻,我对他的感觉同对旁的男子不同,这已然不对劲了。就拿你和小常来说吧,小常在我眼里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吃瓜子从来不晓得剥壳,喀嚓扔嘴里就嚼了;至于小月月你嘛,可男可女,可攻可受……咦,对了,听说隔壁酒楼的年轻老板给你递情书了,你把情书拿出来给我看看呗,我看看男人给男人写的情书与男人给女人写的情书有何不同。”
何月含着抹温文尔雅的笑对她:“下次来,你是想喝巴豆茶,还是想喝我秘制的口水茶?”
季青宛登时调转话锋:“我知晓我喜欢他,只是缺个人告诉我,如今你已做了点明我的那人,但有一点还是很为难,他似乎……很讨厌我。”纠结的咬唇:“不对,不应该说是讨厌,其实我也不大懂他的,他对我,好像总设有防心,忽近忽远忽冷忽热的,难以捉摸。”
涂了凤仙花汁的小指微微翘起,端起海棠花茶盏,何月宽慰她道:“你担忧这个做甚么,你长得好看,又有自己的手艺,迟早有一日他会喜欢上你的。唯一不足之处,大概在于你不够温柔,其实青宛你应当学着温柔一些。”
季青宛挖了满满一勺甜冰块,仰头吞了,哈着白气道:“我就是这样的我,没法去刻意改变。纵使当真变得温柔了,也只是一时的,过不了多久就会原形毕露,若我喜欢他,就会以我最真实的样子去接近他,无需弄虚作假。”
窗外铜铃阵阵响,卖货郎的吆喝声传进包厢。何月若有所思的点头,抬手,喝干杯中茶水。
已是傍晚,黄昏正好,火烧云染红半边天。
回宛然居的路上,季青宛琢磨了那么一小会儿。
她那比她老爹还要早走的老娘说过,若想同一个人有可能,首要任务,就是与对方多接触,多碰面,尽可能的让对方记住你。
如今玉麒麟已寻到,她同苏景不再是合作的队友,便没了接触的机会。再者说,她住在西市的宛然居,苏景住在东市的苏府,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算近,按照常理来说,没有碰面的可能。
若是能经常碰面,早在一年前她就认识苏景了,不用等到今时才对他动心。
听闻苏府周遭的地皮一直在涨价,一天一个价位,她目前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撑她在苏府附近买一块地皮建宅子。
搬到苏景隔壁的想法,短期内是无法实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呐周末粗去浪了所以没更新 对不起大家 这礼拜不出去浪了— —
☆、遇杀手
平远路是仙乐茶馆到宛然居最近的一条路,这条路鲜少有人走。一则因为太过荒芜,周遭都是齐腰深的茅草,仅有一条窄道可供前行;二则,王都住的大多是有钱人家,家里头都有马车,马车只能走平缓的大路,而平远路,太过崎岖颠簸……
季青宛没有马车,是以,从平远路走回宛然居,是最快捷的方式。
打穿越到古代,她三天两头便来仙乐茶馆喝茶,这条路走了足有好几十遍。她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在这条路上遇到杀手。
十二位蒙面杀手一字排开,双手环臂站的歪七扭八,人手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刀口锋利锃亮。领头的大哥是个秃瓢,脑门上顶多有三根头发,就他的大刀上头刻了花纹,瞧上去最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