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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3 / 5)

出门的我来说,足够让我兴奋上许久了。

利用人小身形灵活的优势,我三下两下甩开了同行的锦绣等人。嘿嘿,谁喜欢逛街时身边跟一群保镖呢?我又不是什么国家领导人,只是个五岁大的奶娃娃,应该没人会想对付我,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去找他们。

甩开了众人,心里怎一个舒坦啊。一手拿着串糖葫芦,一手捏着个大肉包,边走边吃,全然没有淑女风范。面对美食,好吃的我从来没有抵抗力。小脸洋溢着一种叫幸福的光芒。路人约摸没见过我这么粉雕玉琢的小女娃,不禁纷纷回头。终于又机会体验啥叫回头率的我,当然也乐得接受那些惊艳的目光。

不过人生总是那么不遂人意。在我无耻地享受着众人目光时,前方传来一阵喧闹,成功地将投掷在我身上的目光抢了过去。

丫的,哪个混蛋干的。难得本小姐享受了回传说中的回头率,竟然敢抢属于我的注视。不想活了。

气冲冲地我小跑到前方,一路发挥着前世挤公车的绝活,硬生生挤到人群中间。

“丑八怪,昨天才说过不准你在这里摆摊,今天谁准你来的?”一漂亮的女娃娃手握长鞭怒目地说道。细看她约摸六七岁,瓜子小脸上还带着未消得奶胖,粉嘟嘟的腮帮正因生气染上了一丝红霞,柳眉高挑,漂亮的丹凤眼里满是怒气地看着墙角蜷缩的小男孩。

“絮儿妹妹莫气,这丑八怪不识好歹,我这就叫人把他赶走。”说话的是个小少年,10来岁,长的唇红齿白,也算有几分英俊的脸上满是讨好之色。

这小样一看就知道对身边那个刁蛮的女娃娃有意思,那模样,之差没在脸上写着“讨好”两字了。

“来人,把这丑八怪赶出去,以后都不准他出现在浔阳城里。”

乖乖,这不是小说里常写的恶霸欺负弱小吗?

在小说里往往是男主被人殴打时,女主美女救英雄,然后就情投意合,共谱一段绝世佳话。

嘿嘿,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也被我遇到了,难道他就是我的男一号?我的春天要到来了吗?

抱着宁可救错,不可错过的宗旨,在那群狗腿打手开打之际,我,一脸正气地往前一步,斥责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动私刑,还有没有王法?”

说出了那段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对白,小脸上满是刚挂上去的正义之色,大有“想动他,先踏过我尸体”的架势。

没料到有人胆敢阻止自己的打手愣了愣,看了看挡在目标眼前的小人儿。华衣美玉,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这是如何是好,打还是不打?万一是哪家不能得罪的小姐,打了自己岂不是要倒大霉?如何是好地看看了自己的主子。

那小少年见我挡着,心中暗道“哪来的漂亮女娃,以前一直以为絮儿妹妹已是人间绝色,但这小丫头竟然比絮儿妹妹更美,长大后定是魅惑众生。”

色心渐起,但仍面不露色地上前,故作潇洒道“在下李剑仁,乃浔阳城城主之子,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噗哧,忍不住笑出了声,贱人,哈哈,还真有人起名叫贱人。这城主也真是相当得有文化水平和先知能力,知道自己儿子是贱人一个,所以率先起名曰贱人,能让自己儿子以此名为自己终身奋斗的目标。

笑归笑,见他们人多势众,我自知肯定打不过他们(废话,本小姐才学武两个月,要是学武两年,我非打地你们拉着爹爹喊着娘)。

现在只能智取,不能硬来。我堂堂新时代的独立女性,肚里装着几千年的文明,还怕斗不过你们这群酒囊饭袋?

“小哥哥,我叫幽儿。”我轻声地回答,小脸上漾出甜笑。小样,看不勾掉你的魂。

果不出我所料,贱人兄被超级可爱甜美的笑容勾去了魂。见他一脸的惊艳,我赶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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