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晔点点头。
协议就此达成。
如果归义军当真形势危急,李晔会亲自去走一趟。指挥调度正面战局的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李茂贞肩上。她不是一个打手,而是一名合格的统帅。把正面战场交给她,李晔也没甚么不放心的。
从阳关往东走一二十里,有座县邑,名为寿昌,城池虽然不大,居民也不过几万户,却是沙州境内唯二的县城,仅次于沙州州治敦煌县。
干燥的黄土城池中,建筑风格简朴,土坯房一座连着一座,居民衣着朴实,大多是麻衣布衫,大冬天也就是多穿一件羊皮袄子。
今日是个好天气,阳光高照,难得的没有刮风卷沙,出来活动的人不少,在院子里晒太阳的人更多,各种简陋、窄小的商铺里,也有了来来往往的客人。
走在大街上的南宫第一,依然是一身白色月牙袍,胸口位置还有钦天监的纹饰。只不过线路已经磨损得很厉害,快看不出原本的样子,白袍也几乎成了土黄色,干巴巴的,好在材质不错,没有起褶皱,这才能勉强衬托一些风度出来。
饶是衣衫已经不复当年华丽,但南宫第一走在人群中,还是显得鹤立鸡群,无论是谁都能看出他跟普通人的不同。衣袍不去多说,他的胡茬就刮得很干净,头发也梳理得很平整,哪怕一只衣袖空空荡荡的,也有一股风流意气。
如果,他的神色不是那样木然,眼神不是经常游离的话。
走在街上的人,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成功还是卑微,都有让自己感到舒服的姿态,跟这些人一比,南宫第一就显得很不自在,不敢去跟别人对视,不敢走得不快,好像如芒在背,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看不起他。
他好像没穿衣服。
哪怕他把腰杆挺得笔直,把胸膛抬得很高,把步伐走得很潇洒,但动作中却处处透露着僵硬,透露着怯懦,满是不自然与不自信。
他握剑的右手,指关节一直是惨白的,因为他把剑攥得很紧。
只有握紧手中的剑,他才能稍稍安定一些,但也只是稍微安定。
上街,面对很多人,这对现在的南宫第一来说,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
很快,南宫第一躬身钻进了一家小店。
巷子尾的这家店,委实不能称为一家店,它太小了,只容得下一张桌子,光线也太暗淡了,普通人进来根本看不清多少事物,顶多算是一座窝棚。
它只有一面墙,撑着干木、茅草搭成另一面墙,前面是空的,拴着两块破旧的布帘子,凑在一起留出空档,就算是门了,后面窄小的地方则用柴薪堵住。
在这间小店坐下,南宫第一暗自长长松了口气,总算稍微自在了一点,然后用尽量中正浑厚的语气,冲棚子里面的人道:“有什么就上什么。”
一间窝棚,被用石头土块垒起的简单灶台,隔成了两个空间。外面摆着桌子,算是给客人的地方,稍微宽敞一些,里间两面堆着各种杂物——就是一些柴草、锅碗瓢盆之类的,连柜子都没有。
最里面最黑暗的角落,是一个比狗窝大不了地方,铺着干草,上面有一床满是补丁的单薄被子。
在灶台后、狗窝前,蹲着一名头发枯黄、身材弱小的姑娘,大概十三四岁的模样,满脸菜色,皮肤略微有些黑,只有双颊有些红,因为冬日天冷的缘故,显出粗糙的皲皮。
这样的小姑娘,跟漂亮好看扯不上半点儿关系,也就是不丑而已。
看到南宫第一进门,小姑娘就眼前一亮,连忙站了起来,她没有站直身,因为头会碰到屋顶——干木茅草构造的屋顶,扯住头发就很麻烦,要弄半天。
听到南宫第一的话,小姑娘轻轻应了声好,竟然是纯正的关中腔,麻利的从地上捡起一个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