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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4 / 4)

树,某乡村牧师院子里的两棵深荫遮地的胡桃树令他难以忘怀;他赞颂一切合乎自然状态的东西:他喜爱天真的乡村儿童,朴实的农民,还跟下层老百姓交朋友;他向往纯朴的乡村生活,亲自采摘豌豆,一边撕豆荚上的筋,一边读读他的荷马;看到姑娘们头顶水瓮,到井边来汲取甘冽的清泉,古代宗法社会的生活便令他陶醉。在他眼里,绿蒂是自然的化身;在公使馆工作时,他发现冯·B小姐“在呆板的生活环境中仍保持着许多自然的天性”,并和她一起“幻想纯净幸福的乡村生活”。他讨厌一切背离自然的东西:鄙视陈腐、傲慢的贵族,与拘泥刻板、因循守旧的公使格格不入,憎恨等级制度和对人的种种束缚,谴责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和倾轧。维特的审美观念也是从自然出发的。在对自然的体悟中他认识到,一切成规“必定会破坏自然的感情和对自然的真实表现’,从而增强了他“纯粹要遵循自然的决心”,使他领悟了艺术创作的真谛:“惟有自然才是无穷丰富的,惟有自然才能造就伟大的艺术家。”歌德在谈到创作《维特》的动机时说:

我决心一方面任凭我的内部自然的特性自由无碍地发挥出来,他方面听任外界的自然的特质给予我的影响。……在内心方面,我想摆脱一切陌生的倾向和思想,对外界则以爱的态度来观察一切事物,自人类以至可以理解的下级的东西,任其各显神通。由此便发生与自然界的各个对象的不可思议的亲密关系与自然全体的默契和共鸣,因此外界每发生一种变动,无论是住所地方的迁换也好,时日季节的流转也好,或任何一种的推移也好,都触动到我的心的最深处。……歌德在《莎士比亚命名日》(1771)这篇短文里认为,莎剧人物准确地再现了人的本质,所以他赞叹道:“这是自然!是自然!没有比莎士比亚的人物更是自然的了。”维特心目中的自然“意味着人的性格的完整性,一如宇宙的统一性,但也是对善与恶的二元论概念的扬弃,抛弃天神的启示和救世的诺言,承认生老病死的人的命运”,这种自然,“不单纯是山川风光,而是一种哲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概念”,而且也是一种艺术观。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维特称自己是自然的儿子和朋友。勃兰兑斯对此的看法是维特“不仅在感情上是自然的儿子,而且就天才是自然的最高发展来说,他就是自然本身。他融化到自然里,在自己身上感到了自然的无限生命力,因而产生了‘神化’的感觉”。

除赞美自然外,维特还十分推崇天才。天才这个词常常会引起误解,以为天才就是“超人”,是与生俱来的,是玄而又玄的东西。关于天才,歌德曾发表过许多见解,其中不乏相互矛盾之处,到了晚年他的看法趋于成熟,很有睿智。他认为,天才是最合乎自然的,反对束缚,要求平等和个性解放;天才是“最富创造力的人”,具有独创性和标新立异精神,具有高尚的目的;天才善于吸取群众的经验和智慧;天才不是天生的,要具备多种条件,包括适当的身体素质,要学习别人的长处。

维特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天才和产生天才的时代,所以狂飙突进时期又称为“天才时期”。但是这又是束缚天才的时代,维特是个才气横溢的艺术家,绿蒂曾多次称赞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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