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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3 / 4)

种普普通通的软木,就开始落入了一干龙族勘察员的眼中,而他们所注意的部分,也仅仅只是那层覆盖在树木外表的硬皮而已。柔软、坚硬、韧性十足。尤其是用油料浸泡其干制后,更是能够达到防水、经久耐用的完美境界。再加上树皮的外层本身就带有密密麻麻微小的突起,就更加抬高了它在使用者心目中的位置。因为,这些突起均为逆向生长。用力抽打在没有任何遮盖物的裸露人体上,根本不用费太大的劲,当场就能鞭鞭见血,下下刺骨。

龙族的刑罚中,有专门用于对付犯错者的鞭刑。不过通常只有三到五鞭而已。毕竟,这种榉树皮鞭实在太厉害。往往一鞭抽下,当场就能把人打得晕死过去。现在的陈志文身上。至少能够看到二十多条这样被榉树皮鞭造成的可怕伤痕。它们很深、很长。看上去,就好像是一条条在人体上突然显出地凹槽裂纹一般。在那些从骨肉间渗透的鲜血浸泡下,咧开细长狰狞的大嘴,从中拼命吐露出一丝丝已经被完全嚼烂的皮肉。打,大概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暴力手段。当然,打的力度其实并不好把握。打得轻了,收不到应有的效果,无法给对方以都训。打得重了,又容易让目标直接送命。到来,什么也无法获得。监狱的看守天翔是知道的,这些从军队退役的职业军人,他们无论在体力或性情的残忍方面,都要远比常人超出太多,所以,尽管榉树皮鞭是当作一种必要的配备而下发。可是在司法部的明文规定中,它的使用,仍然有着严格的限制。按照那些制订并掌握法律者的观点:对于犯人,最好的逼供手段,应该是尽量让对方感到痛苦,却根本不会危及他的生命……就这样,那些在时间的流逝中,早已失传的各种刑具,又再一次被狩猎者们从书中仔细搜寻到其制作方法。凭着无比的想象空间与动手能力,最终,还是将它们一一复生。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并且,在功能上,还远远有过而无不及。

从手指尖用小铁锤仔细敲进的细长木签,被那些从伤口处涌出的鲜血所凝固在一起,早已变得乌黑。至于指甲,则早已脱落在地上,成为隐藏在角落里小从子争抢的最好美食。远远看去,就好像是手指突然变长了很多,形状,也比原先更加直立。从犯人身体表面肌肉层上穿过铁丝;用力拉伸后。使皮肉部分与身体分离。在有显得的张力作用下;从各个角度弯曲成一个个〃v〃字。而负责牵引它们的铁丝;则被牢牢固定在四周的墙壁上;如果需要用刑;只需要轻轻拨弄一下它们;就能连带引起那些尚未完全脱离神经控制皮肉的剧烈反应。对此。犯人只能拼命忍受。他们知道;挣扎;只能带给自己更加可怕且巨大的痛苦。手和身体都在受罪,脚也自然不会被轻易忘记。在两只被生生拉高,仅有足尖能够与地面相接触的前掌部分,也各自被两只拳头大小地溜圆钢球所代替。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受刑的囚犯做足底保健按摩。而是而为了让他随时保持清醒的意识。毕竟,双手和整个身体被高吊的滋味儿并不好受。长时间的拉伸也会给肌肉带来巨大的疲劳。再加上身体表面那些被四周铁丝紧紧穿过地皮肉,如果身体再不保持平衡与稳定的话,那么其中的痛苦根本就不言而喻。所以,对于这样的“优待”。实在非常必要。只不过,这样做,本身就已经是众多残忍的刑罚之一。钢球很圆,地面很硬。想要安稳地才在球面上保持平衡,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对于长时间受刑的犯人来说,因为剧烈疼痛导致晕厥昏死是常有地事情。再加上仅有足尖部分尚能勉强够到钢球。因此,其中的艰辛与疲劳,根本不是没有经受过同样遭遇的人所能想象。为了避免肉体被铁丝撕扯带来的痛苦,受刑者只能小心翼翼地拼命保持平衡。用这样的方法使自己多少能够舒服一些。可是,他们很快便会绝望地发现:这样做,根本就是另外一种给身体带来更大负担的折磨。陈志文目前所遭受的,真是这些疼得令人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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