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了以上判斷之後,劉峙、李樹正很懷疑,仍然不敢抽調邱兵團。這時我與邱清泉通電話後,了解黃口附近之解放軍主力有南移模樣,但尚未證實。米文和師已失聯絡,情況不明。根據這一情況,一面令邱清泉迅速搜索清楚二野行動,一面判斷二野主力可能南下阻止黃維兵團北進。
根據以上判斷,我提出兩個方案如下:
第一案:以黃百韜兵團堅守碾莊圩一周至十天,以十三 兵團守備徐州,以七十二軍為總預備隊,以第二兵團、十六 兵團會合十二兵團先擊破二野六個縱隊,然後回師東向,擊破三野以解黃百韜之圍。
理由:這一案蔣軍可從現有態勢迅速攻擊,並可集中絕對優勢兵力(將近十個軍,計:邱兵團三個半軍,黃維兵團四個軍,孫元良兵團兩個軍),以擊破二野六個縱隊。但此案能否實施,關鍵在於黃百韜是否可以堅守一定時期。
第二案:以十六兵團守備徐州,以二兵團、十三兵團之全力解黃百韜兵團之圍,同時令十二兵團向徐州急進,以七 十二軍為總預備隊。
理由:這一案可以安定黃百韜部心理,穩紮穩打,徐州不受威脅。但如黃維兵團被二野牽制,不能及時到達徐州以東參加戰鬥,則感擊破三野之兵力不足。
我的第一案提出後,劉峙、李樹正堅決反對,認為黃百韜決不能久守,坐視黃百韜被吃,太冒險。而且這時對二野情況尚未完全明了,如果二野主力不在渦、蒙附近,西路撲空,東路黃兵團被殲,簡直鬧成笑話。我對二野情況也不明,萬一撲空,黃百韜又被吃,蔣介石向我追究責任,別人罵我見危不救,難以逃避責任。心中雖認為第一案是戰略決戰的上策,也不敢堅持。
對於第二案,劉、李認為符合蔣介石的命令,但對邱兵團能否不受牽制東調,以及東調後解放軍尾追到徐州如何對付,仍有極大顧慮,李樹正不表示意見,劉峙猶疑不定,於是決定先召邱清泉來徐商討。
11日中午前後,邱清泉到徐州,這時偵察報告二野主力南下(其實原來即非主力),當面僅有兩廣縱隊。同時邱清泉認為米文和向解放軍投降(以後事實證明是被解放軍包圍消滅)。
到11日午後,劉峙才決心將第二兵團東調,協同十三兵團解黃百韜之圍,但仍留了一個尾巴,令七十四軍位於九里山附近為預備隊,以防二野向徐州攻擊。劉峙當日命令要旨如下:(一)二野主力(其實是一部)與邱清泉兵團在黃口附近激戰後已向宿縣、渦陽、蒙城間地區轉移。三野主力已渡過運河及不老河將黃百韜兵團包圍於碾莊圩附近,正激戰中。
(二)軍以擊破三野主力解黃兵團圍之目的,即以有力之一部守備徐州既設工事,以主力展開於苑山、張集間地區,以空、炮、戰車掩護,迅速向碾莊圩攻擊前進。
(三)著十六兵團附七十二軍守備徐州機嘗龍雲山、九 里山一帶既設陣地,並特別注意徐州以西蕭縣及西南符離集方面之搜索警戒。
(四)著第二兵團(欠七十四軍附獨立騎兵旅)、十三兵團歸前進指揮部指揮,展開於苑山、張集間地區,迅速向碾莊圩攻擊前進。
(五)著七十四軍為總預備隊,控制於九里山附近。
(六)陸、空、炮、戰車協同計劃由前進指揮部擬定。
(七)交通、通訊、補給計劃(從略)。
劉峙和我共同下了決心之後,我令邱清泉兵團主力(第五軍、七十軍、十二軍之一師)星夜向徐州東南張樓附近集結。李彌兵團將徐州防務交給第十六兵團,集結於徐州以東苑山附近。預定12日集中完畢,13日開始以空、步、炮、戰車聯合向解放軍攻擊,並請空軍協同步兵偵察解放軍的動態。
待全般情況明了後,再決定攻擊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