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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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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40。

接下来我俩的生活也过的挺平淡的,陆天旭天天开着车陪着我去上学,碰到小课没法混着上课的时候,他就在屠叔馆等我;碰到大课了,他走去上课比我还积极,我一开始还是挺反对的,觉得这样神烦,他浪费时间我也不自在。

结果我跟他抗议之后,他一脸受伤地看着我,然后把我干了个天翻地覆之后,我就再也不敢说些什么了。

我不是怕他,而是对于他那种“我得了抑郁症”的神情,我实在是有一些受不了,我自己也发现了,自从决定和他好好谈恋爱后,我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就对他心软。

所以久了之后,对于他的跟班行为,我也就不再抱怨了,反而有点庆幸起来。因为课越上到后面,我就越觉得听不懂了,特别是大课,几百人一个节课,教室又大,我听力本来就很薄弱,要是教授声音一轻或者周边有窸窸窣窣的说话声,我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打散,因此也很难认真地听讲。

还好我有哆啦A旭,我听不懂的地方课后他会再和我说一遍,考试前给我划重点,上课帮我记笔记,我俩要是都漏了记笔记,他就厚着脸皮帮我问老美要,他除了床事其它啥都听我的,这让我十分满意。

就这样一个月后,他去了纽约,我也不知道他是去干嘛的,他只是吩咐我出门多穿些衣服,然后就匆匆出了门。

我愣着脑袋看他开着路虎离去的背影,莫名地产生了一种伤感。

我想我最近太习惯于依赖他,他这一走倒是让我有了些不适应。

我有些烦恼,发现陆天旭太狡猾了,居然又这种方法把我困住,我居然还着了他的道,太傻逼了。

啧,这感觉真不太好。

为了舒缓我郁闷的情绪,我特邀(蹭他车)2B一起去趟沃尔玛买食材,可他居然头也不甩地拒绝了我,然后开着他的坐骑遥遥而去。

我神伤地看着地面,走吧,你们都走吧,让本大爷独自一人茕茕孑立藏身于这天地之间,与万物生灵作伴。

默默地哀伤了几秒钟后,我昂首阔步地走到了公交车站,等着把我送到沃尔玛的公车。

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可以那么精彩的,我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如此想道。

41。

美国除了几个大城市,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小农村,我们那疙瘩就是其中之一。

T大在A镇,而沃尔玛在离A镇有30分钟车程的B镇。

没车的穷逼们只能等着半小时一趟的连接AB两地的公车,所以,没了陆天旭之后,作为穷逼之一的我也只能掐着点赶这趟车在两地穿梭着。

但最后我还是失误了。

我竟然忘记了周六的公车系统会比工作日早些结束,随着最后一辆回程的公车在我眼前直悠悠地开走,我泄气地将手上从沃尔玛买到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地上一扔。

太他妈倒霉了。

天色开始昏暗,冷气直逼我而来,我裹了裹衣服,耸肩缩颈地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给2B打去。

在我十多次的电话轰炸下,他扔没有接起,最后我一怒火中烧,看着不争气的电话,终于下定决心:2B,你将从我的“患难好友”列表滚到“遇难时见不到人的废物”列表,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在原地溜了两步,想着该怎么办,想着我今天要是不回家,就该冻死在这了。

陆天旭是帮不上什么忙了,我连电话也懒得给他捎去,免得他帮不上忙还嫌我笨。

我先拎起大包小包的东西就往沃尔玛里边儿走,想着先避避寒再慢慢地想办法。

但是,当我看到两个黑头发黄皮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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