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酱油后到柜台结帐。
结完帐离开便利商店,她正想把发票放回包包里,却突然发现刚刚那位美女给的钞票中,还夹了一张纸。
“咦?这是什么?”花蕊抽出那张纸,仔细一瞧。哗~~不得了!是张特等席的音乐会门票呢!咦,不会吧?演出者还是她最喜欢的纽约爱乐管弦乐团!
花蕊欣喜地想再看个仔细,却忽然来了一阵狂风,把门票给吹跑。
她拎着酱油连忙拔腿追去,却不小心踩到香蕉皮滑一跤,“砰”的一声,摔得五体投地。
“好痛!”盛装九分满酱油的宝特瓶被这么一摔,因为受力挤压,喷出两、三滴深褐色液体溅在她粉嫩的小脸上,她浑然未觉,含泪爬起,连察看伤口的时间都没有,再接再厉地往门票飘扬的方向追过去。
门票轻轻飘呀飘的,终于慢慢落下来,躺回地面上。
太好了!花蕊喜出望外,几乎要以盗垒之姿对那张票扑过去。
突然,一个男人弯身,用他修长的手指捡起地上的门票。
惨了!对方该不会想要据为己有吧?
花蕊心中紧张,忍不住出声大喊,“那、那是我的!”
男人抬起头来,对上她的眸子。
那是一双像夜色一样墨黑,却又无比耀眼的一双眸子。
有双漂亮眼睛的男人──这是花蕊对凌岳的第一印象。
第一章
睽违台湾十二年后,凌岳终于再度踏上这片土地。
十五岁那年,凌岳与小他三岁的弟弟凌崴,被父母送到美国念书,当起小留学生。如今回来,一方面是为了工作,一方面也想在台湾定居下来。虽说对台湾的印象已经不再清晰,但他总觉得这里才是家乡。
“我好渴,大伟,我要买冷饮!”从中正机场到台北这段路,凌崴已经被台湾的酷热烤得心浮气躁,虽然车里已把冷气开到最强,他还是烂泥似的瘫在后座,一副垂死模样。
正在开车的经纪人透过后照镜看见凌崴的死样子,脸上浮现三条黑线。“形象、形象啊!凌崴,别忘了你可是古典音乐界的小提琴金童!要是你这鬼样子给你的乐迷看到了,我们的演奏会门票和CD说不定就少卖出好几成。”
凌崴一听,脸色不爽。
“难道你是暗示我靠脸蛋吃饭?”他能够当上纽约爱乐管弦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凭的可是实力和才华,别把他和偶像明星混为一谈!要是那些乐迷只因为喜欢他的脸皮而来捧场……哼!那他凌崴宁可不要!
“冤枉啊!我的大少爷,我哪有这样讲?你也知道,这年头就算是古典音乐巨星也得比照流行歌手做宣传啊!”凌崴的任性与孩子气常把大伟整得叫苦连天,但是他自己却认为那是“音乐家性格”。
“还说咧!你对我要求一堆,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对我哥就放牛吃草!”这一点,他可是记恨很久了。
他想蓄长发──不行!偏偏大哥就可以;有一次他看到一连熬夜几天作曲的大哥,胡碴没刮的样子很性格,他想仿效却反被训一顿,不只如此,大伟还拿着刮胡刀亲自伺候。这不是差别待遇是什么?
凌岳听见弟弟又开始拗脾气,浓眉一蹙,伸手就是一记爆栗。“你有完没完?不是说口渴?我看你废话倒是挺多的。”
“噢,好痛!”又打他头!
凌崴揉着额角,瘪着嘴不敢再造次的模样,让前头的大伟偷笑了好一会儿。
所有人都知道,凌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才华洋溢的作曲家大哥。
凌岳可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新锐音乐剧作家,纽约时报还说他是“新世纪的安德鲁。洛伊。韦伯”。
他从小看着哥哥在音乐界一步步崭露头角,对他是崇拜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