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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部分 (1 / 5)

PS:这章算是小大章吧,4200字。实话,这章写的好累,前后共花费近5个小时,反复修改三次,总算写出还算满意的东西。这其中要涉及部分《特别检察法》介绍,以及埋坑,还有跟大人物的博弈,非常费神……索性终于搞定了。求月票支持!

六百三十一章人挡杀人、佛挡灭佛(出手)

金允浩与朴锦惠见面后,又接到在野党派的会谈邀请。

不过他全部以沉默的方式拒绝掉了。

在野党无非是想利用他攻击李名博,从而获得谈判资本。

谈与不谈,结果都一样,因此也就没有见面虚与委蛇的必要。

而且有了朴锦惠的帮助,他不再担心加入调查组的问题。

因此跟在野党就更没什么好谈的了。

另外,拒绝跟在野党等其它势力接触,可以保持政治独立性。

这点对于今后跟朴锦惠合作很重要。

因此,金允浩对于各方的邀请是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好拒绝的,干脆玩消失,躲起来。

金允浩东躲西藏三天中,在野党和执政党经过反复的激烈较量、利益交换、讨论、妥协、最后共同选举李光范担任‘总统私宅案’特别检察官。

李光范是律师出身,担任过司法研修院教授、法院行政处司法政策室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有资格担任特别检察官这个重要职务。

且李光范本身是无党派人士,具有很强的政治独立性。

另外,李光范律师出身,随后在法院任职,跟李名博总统手中掌握的检察厅关系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李名博的干扰,以及减轻民众质疑。

因此李光范是当下最合适的特别检察官人选。

……

特别检察官一经任命,其职务层级相当于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享有检察官的所有法定职权,并有权依据检察一体原则指挥、监督所属检察官协助办案。

李光范风光上任后,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组建调查组。

此案牵扯甚广,需要得力干将帮组调查。因此调查组人选意义重大。

首先,李光范任命了6名律师担任其助理。

这6名律师都是李光范的学生、后辈,关系密切,是他真正的心腹。

但因为职业局限性,律师并不能很好的完成侦查工作,还得有精通侦查工作的检察官协助调查。

因此。李光范又调遣首尔地方检察官李宪相等4位检察官参与办案。

不过这还没完,因为律师和检察官都是领兵大将,调查还得有普通士兵。

于是,李光范又抽调首尔地方警察厅的警员及首尔市政府等单位调遣人员参与这个调查组,最终这个调查组共由63名成员组成。

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本年度最庞大的调查组组建完毕时,李光范出人意料的又发布调遣命令,调遣首尔高等检察厅二级检察官金允浩协助调查。

李光范给出的官方解释是:金允浩作为本案发起人,最了解本案情况,加入调查组后。能帮助他尽快摸清案情,缩短调查时间。

当然,有官方解释,自然就有其它私下解释。

李光范认命金允浩成为其助手,必须给李名博一个解释。

李光范对李名博的解释是:迫于舆论压力,他需要金允浩消除民众质疑。

否则,他最终的调查结果公信力不足,不能取信于民。

李光范同时承诺。不会给金允浩真正调查权,只让其充当门面。

李光范的理由很充分。态度也很好,李名博说不出反驳的话。

就这样,李光范瞒天过海,把金允浩拉近调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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