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起伙的欺负我。我瞪着眼堵着气看着工作人员把我和吴斯绑到一块,吴斯看我拿眼横他也不理,就向人工作人员请教两个人一起跳都得注意些什么。快起跳了,师傅让我们俩抱一起。我跟吴斯差了一头都多,也就只能伸手搂他的腰。他喊了一二三之后我们就一起往下跳。到了空中,由于两个人的重力太大,下坠的速度比一个人要快的多。耳边的风呼呼的刮着脸。我感觉吴斯把我搂的很紧很紧,在他怀里有点透不过气来。不过能听到他那沉稳有力的心跳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包围着我。其实两个人的蹦极也不错。说实话,如果你是第一次蹦,还是两个人一起比较好,不会觉得害怕。我估计这应该就是人的劣根性吧,反正要死也有个人陪着,就是到了阴间见了阎王都有伴。“想什么呢?”突然吴斯说话了。我抬头发现他正看我呢。“你不是不理我吗?”我拿眼横他。“我什么时候说我不理你了?”他看着我哭笑不得,挺无奈的说。“就你!”我又开始发挥我不讲理的本性了,“讨厌,谁让你长那么高的,还得抬着眼睛看你,累死我了。”吴斯看了看我,笑了,说:“那你就把眼闭上吧。”“你让我闭我就闭啊,不闭!”我跟他较劲,反而把眼睛睁的老大。他就那么看着我,也不说话,那眼神里好像包含了很多东西,很复杂,让我看不明白。
我被他看的难受,不知所措,只好眯了眯眼睛说:“不看了,眼睛睁太大隐形都发干快掉了。”
“哈,你啊。”吴斯又笑了,伸手把我的头按到他怀里,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我的心突然很不规律的震了一下,好陌生的感觉啊。可是,在他怀里真的很舒服,让人有想睡觉的感觉。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时的感觉是什么。
~~~~~~~~~~~~~~啦啦啦;勤劳的小孩又更新了。我个人比较喜欢简月啦;你们呢?
第 13 章
被小船接到岸上的途中,我一直紧紧的抓着吴斯的手,没辙,自从小时候有一次差点淹死在海里以后,我就开始怕水。不敢游泳,连洗澡时浴缸里都不能装太多水。其实想起来也挺好玩的,我这人特别喜欢狗,我爸也是。可是妈就老闲养那玩意脏。小时候我家有只小白狗,有一次我们全家到北戴河去玩,好像还有我爸的朋友。当时都在沙滩上玩,晚上了,也没什么人。小狗比较淘气就跑到海里玩去了,我当时特小哪知道狗天生就会游泳啊,就特英勇的一个人冲进海里救它去了。可是我压根就忘了自己不会游泳。结果到了海里我就傻了,狗是没救着就自己先沉底了。幸亏我爸的一个同事发现的早,把我给涝上来了,要不然我就成为第一个为救落水狗而把自己淹死的人。估计鲁迅爷爷要活到现在知道了一定得特赞叹自己写的那个关于落水狗的文章。
其实我这种破事真是多了去了,就有一回我们家狗爬到灶台上去了,当时好像还没有什么电热水器的那东西,都是拿壶作水,结果我就跟着狗一起爬上去了,而且大腿还和壶来了个亲密接触,当时我那皮就起了个凿凿实实的水泡。到了晚上我妈给我洗澡,热水往上一浇直疼的我杀猪似的吼,我妈问我的时候我很讲义气的没说一个关于我们家狗的字。结果到了现在我腿上还有个疤,恩,这可都是我的赫赫战功。我正自己想的乐呢,就觉得船突然晃了一下,我才回过神来。原来是船夫把小船停了。虽说我们这坐的是小船,但也能坐个六七个人,所以我们要等下两位跳完了以后再一起划回去。
我们后面的就是二哥和简月了。从下面仰头看着空中两个相拥的身影,恩,别说,感觉还真不错。虽然说都是大头朝下吧,可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舒服,感觉有点,怎么说,契合?恩,这才叫兄弟,哥们呢,连看上去有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默契。今天二哥穿的是蓝衣服,而简月是白,二哥把他抱的很紧,简月估计是很紧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