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洛朗心里也想,他原本就是什么也不想干才杀死卡米耶的,现在,他如愿后却又感到这样大的痛苦。他感到十分奇怪。他逼迫自己去想他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他对自己说,自己不应受罪,自己已达到了抄着双手不做事的最幸福阶段,而不让自己去安安静静享受这种幸福,的确是愚蠢的。但在事实面前,他内心深处不得不承认,游手好闲的生活只能让他终日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并且使他对这无可挽救的局面感到更加痛苦,这只能更使他苦恼。懒惰,他所梦寐以求的畜生生活,现在变成了对他的惩罚。有时,他热烈祈祷有一种忙碌的职业来解除他的苦闷,使他可以脱出幻想的支配。随之,他又放任自己,无形的命运为了彻底压垮他,已捆住了他的手脚,结果他又屈从了命运的摆布。
说实在的,只有在晚上,当他殴打泰蕾斯时,他还能感到某种安慰。这似乎让他摆脱了一点懒惰的烦恼。
他最强烈的苦痛,肉体和精神上的最痛苦之处,还是卡米耶在他的颈脖上留下的伤痕。有时,他想象这伤疤布满了他的全身,即使他忘掉过去,但在他的幻想中他似乎又感到了针扎般的灼痛,于是他在肉体和精神上又回忆起那次谋杀。他每次照镜子时,都看见这件事在重演,他无法不看到他时常留意的让他恐怖的那块疤痕。在激动的情绪下,血涌上了他的脖子,泛出紫色的伤疤啮咬着他的皮肉。他终于相信是溺死者的牙齿把一只吞噬他的凶兽藏在那里。脖颈上伤痕所在的那块肉,似乎不再属于他的身体,简直是外来的一块有毒的肉,在使他的筋肉不时地发生腐烂。就这样,他无论到哪儿,这块肉就使他生动而痛苦地回忆起那件罪孽来。每当他打泰蕾斯时,她就想方设法搔这处伤疤,有时,她把指甲挖进去,使他发出痛苦的叫声。平常,她若看见这啮痕时,总装出悲泣的样子,使洛朗感到格外难忍的刺激。对待洛朗的暴行,她复仇的唯一办法就是用这块伤痕来折磨他。
有好几次,他自己修面时,很想割伤他的脖子,以消除溺死者的啮痕。每当他照着镜子,抬起下巴,看见肥皂的白泡沫下的这块红疤时,他会突然发起疯,迅速移近剃刀,几乎要削去这块皮肉。但是,每当贴在他皮肤上的剃刀寒光一闪,他就清醒了。他感到浑身发软,只得坐下来,等待精神复原后,才能剃好胡子。
到晚上,只有进入盲目而幼稚的愤怒时,他才开始脱离他的懒散。他与泰蕾斯吵累了,把她打够后,又像孩子似的往墙上乱踢一气,再找些什么东西摔摔,这样会减轻他的痛苦。他对虎斑猫弗朗索瓦更是恨之入骨,这畜生,只要他进了餐室,就躲避到残废者的脚上去了。洛朗还没把它宰了,实在是因为他不敢抓它。那猫总是睁着两只滚圆的大眼睛,像魔鬼似的盯着他,就是这双时常向他瞪着的眼睛激起他的愤怒。他揣摩着这对须臾不离地盯着他看的眼睛,末了,他真的惧怕起来,想起了许多荒唐的事情。无论在餐桌上,在激烈的争吵或在长时间的沉默中,他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弗朗索瓦阴沉和不妥协的目光在盯着他。他的脸色陡变,晕头转向地几乎要冲着猫大声喊道:“喂!你就直说吧,告诉我,你究竟想拿我怎样!” 要是偶尔踩住了它的一只脚或尾巴时,他总从这残暴的行为中感到突然的快乐。这头可怜的畜生会惨叫一声,他心里又无端地充满了恐惧,仿佛听见一个人在痛苦地呻吟。洛朗确实怕弗朗索瓦,尤其在它蹲在拉甘太太的膝上时,就像是躲在一座不可攻克的堡垒里似的,它置身其中,可以肆无忌惮地用那对绿色的眼珠向敌人挑战。就在这时,杀卡米耶的凶手觉得在这被激怒的畜生和疯瘫者中间,有着模糊的相似。他对自已说,这只猫与拉甘太太一样,是洞悉这件罪行的,万一有一天它能开口说话,就会揭穿他的。
《红杏出墙》30(3)
终于在一天晚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