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花骨朵一样绽开。所有人的视线都越过我停在姗姗身上。所有人都说,姗姗长大了一定有出息。那个时候,我也相信,姗姗就是只孔雀,而我不过是只凡鸟。
没有人会关心这个平淡的、寡言少语的我,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喜好是什么,为什么样的事物而激动……他们只关心表面的虚华,诸如谁拿了奖学金、谁是学生会主席、谁有一个人人欣羡的好工作,谁赚了钱、买了房、结了婚……而我,对这些统统不感兴趣。我也早就习惯了外界对我的忽视,喜欢把自己藏起来,沉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
我喜欢植物,喜欢收集鸟类图片,喜欢新鲜的、干净的、造型奇特的素食,喜欢一切旧的和未来的东西,总之,就像生活在别的时代。
我打开了音乐,静静地收拾着我的小家。清晨的阳光像水一般清透,那阳光中细细的灰尘就像水里的浮游生物。我的墙壁是白色的,窗帘是白色的,地毯也是白色的,整个房间纯粹而澄澈,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白色再加上一点白,
仿佛积雪的岩石上落着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最喜爱的颜色是绿色再加上一点绿,
好比野核桃树林里飞来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最喜爱的不是白,也不是绿,是山顶上被云脚所遮盖的透明和空无。”
我心里默念着一首诗,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向窗外,城市的天空满眼都是高楼大厦,你遮着我,我高过你,比着往天空的方向挣扎。
当然,妈妈和姗姗是不理解我房间的布置的,她们只会说我不懂颜色搭配,我想她们说的也对吧。
咦,我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这盘花。
孔雀蓝的花盘,上面画着彩色的瑞兽与飘渺的漩涡状云彩,像是景德镇的瓷器。
花盆之上的植物,造型着实奇特。仿佛蟠龙骨般竖立着一根硕大的仙人柱,仙人柱上面布满了坚韧的刺,再上面架着一朵朵青白似玉的大花,像是孔雀开屏。
这盘植物应该是嫁接而成。
让我惊奇的是,在蟠龙骨之上,又长出了一根细小的竖状物,和尾部的大花搭配起来看,竟然……竟然像一只鸟!
“咕咕咕、咕咕咕咕……”
我恍惚了一下,才想起这是我的手机铃声。
我拿出放在抽屉里的iphone4(姗姗换了无数新手机,就把这个旧的给我了。虽然我更喜欢初中时爸爸给我买的诺基亚,但上个月不小心掉到水里了)。
手机屏幕上面没有显示出来电者的名字,而是一串号码。这并不表示,这号码的主人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实际上,恰恰相反,即使删掉了这号码主人的名字,但我还是不争气的凭着这几个数字立刻想到了他。
我按掉了电话。下一秒钟,电话再次响起。我再次按掉,果然,电话声又锲而不舍地响了起来。
他就是这样,只要自己喜欢,就不管不顾地去做,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下一秒钟,我关了机。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不是一个星球的
他叫轩朗,是我的男朋友,不对,是前男友,因为前天我们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是最烂俗的戏码——劈腿。
从我和轩朗开始交往的第一天起,姗姗就说,轩朗不劈腿的几率相当于他一天之内被两次雷劈。
姗姗不屑的表情,让生性寡淡的我也产生了不舒服的感觉。即使是我这样平凡的人,也是渴望有时能够与众不同的,我希望我和轩朗以往一茬一茬的女朋友不一样,我希望我们的爱情和别人不一样。
但,事实证明,姗姗是对的,也许她的不屑中带着隐隐的嫉妒,我不得而知。嫉妒,不代表姗姗喜欢轩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