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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錢燁龍在這上面是下了一些功夫的,而他讓我記住上面的標記,就是知道會有這樣一天,我會在馬銘君家見到他的屍體,當然這樣已經不能稱之為屍體了。

最諷刺的在於,他家的人一邊在找尋馬銘君。一邊卻將他的身體吃進肚子裡去,這才是最讓人覺得殘忍和噁心的,我甚至都不敢想像如果馬銘君的家人知道他們曾經將自己的親人給吃進肚子裡之後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反應和感受。

這絕對是一種比知道了死亡還要更難受甚至更不能接受的事實,可是現在它已經發生了,而且就在我們的目睹之下。

所以最後肉醬作為證據被我們帶了回去,對於他們家我們不敢多說,質感告訴他們這肉醬可能有一些問題,我們要抱回去做一些化驗,張子昂的說辭也很巧妙,他告訴他家的人馬銘君的失蹤可能和這幾罐肉醬有關。

張子昂心細如此,只需要將前後聯繫一下就能看出端倪,所以我看見他也在盯著罐子的標記處看,很快也發現了這上面的秘密,他說其他發現的肉醬罐子沒有這樣的記號。

於是到了車上的時候。他和我說:&ldo;我們計劃好的法子倒是什麼都沒有用,完全被這三罐肉醬給破壞了。&rdo;

我沒有搭理張子昂,我知道他想說什麼,想問什麼,因為我在盯著記號看的時候他就在我身旁,他肯定是看出了什麼,只不過不敢確定而已。

張子昂之後就什麼都沒說了,我們又長途跋涉回到警局,他拿肉醬去化驗科做化驗,並和馬銘君的dna做對比,看能不能吻合。

結果今天是不能出來的,只能確定這是不是人體組織,答案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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