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需要在寻寻觅觅的追逐可以一起走到最后的那个人,能够遭遇到,其实也是一种幸运。
“那我就到C城工作。”方澈定下计划,“开一个计算机软件工程工作室,工作清闲一点最好。”
秦秣哑然到:“工作狂人要收山了?‘
”工作好是为了生活好。“方澈笑道:“我又不是不工作,只是不用那么拼命而已。
秦秣点头,不由得憧憬:”这就是了,等我毕业以后,我们就到处去旅游,周边天下大好山河,你可以作曲、写程序,我可以画画、写故事。若走到偏远的山区,不妨再好为人师一回,然后捐些款项,授人以渔。“
”还可以随身带着一台摄影机走,我很喜欢悍马,我们自驾游。“方澈低叹、”只是这样一来,我们的孩子大概要很久以后才能出生了。“
秦秣:”。。。。。。〃
方澈唉声叹气:“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不能说服你妈妈,让你早点到这世上来。”
秦秣气急了伸出手,想要去揪他嘴。
方澈已经利索的站起身,又变戏法一般地从身后一个凹陷处吐出一袋子铁器工具,
“我们把地下埋的酒挖出来吧。”他回头笑得灿烂。
卷四:千山万水一线间 七十五回 共饮
四年以前,方澈在这柿子树下埋下一坛杏花村,期望得到秦秣的承诺。
他说我们毕业时,再来喝这坛酒。
秦秣当时说:“如果我不能回来,现在却答应了你,你到时候岂不是会很失望?”
时间折叠,他们之间小小地绕了一个圈,最后秦秣还是回到了这里,想要挖开这坛酒。而此刻方澈就在她身边,牵着她的手。
“就算没有承诺,你还是到了这里。”方澈侧身回头,神采飞扬,目光中闪动着异样的光芒,“秣秣,你这是自投罗网了!”
秦秣看他一锄锄下去,翻开泥土,便也蹲下,用手去捧那小坑中央的酒坛。
装着竹叶青的老坛子上面沾染了黄褐色的细细沙土沫子,因为土地干燥,秦秣只轻轻一拨,这些碎土就簌簌落下一大片。但这酒坛表面颇为粗糙,有些泥土渗进坛面,仿佛在宣告一场不离不弃的缠绵。
这是酒坛与泥土,千万年来不解的依恋。
从人类发明陶瓷这种东西起,陶制品的最主要原料便来源于泥土;从世上有醇酒这个概念起,所有装在坛子里的酒,便习惯于从地底深处酿造历史。
来源于斯,依偎于斯。
秦秣的叹息中带着轻喜,她揭开泥封,便有酒香溢满她与方澈身边最近处的空气。
“相忘于江湖,”她捧起酒坛,大喝一口,又将坛子交给方澈,“怎么比得上相濡以沫?”
方澈就着坛沿,也是饮下一大口酒,与她相视笑道:“庄周只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却忘了,他非鱼,安知鱼儿宁可相忘于江湖?”
“相忘于江湖不过是无奈之举。”
他们面对面站着,风吹过来,酒香飘得更远。
秦秣没有说出口的那一句话是:“所以,不需要相忘于江湖,真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两人随口闲聊,轮流喝着醇酒,这竹叶青度数着实不低,方澈酒量还好,秦秣却是没喝多少便又开始头晕眼花起来。
他们不知何时又席地坐下了,虽说这枯草地并不干净,很容易把衣服弄脏,不过两人都不怎么在意这些。方澈再从秦秣手中取过酒坛之后,便挡住她的手,语调略带严肃:“秣秣,你不能再喝。”
秦秣脸颊红得仿佛是朝霞染玉,她晃晃脑袋,神经反应虽然有些迟钝,意识倒还是清醒的:“不喝便不喝。”她吃吃地低笑:“带回去喝。”这笑容实在有些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