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当铺。再怎么说,是爹拿沈家宅园去典当,硬是想救起家业,奈何仍是无力回天。
“外头的荷花池盖在那里真丑,改明儿填掉它!”娇嫩嫩的女嗓,远远的就听见她要毁掉沈家园林一角。
“是。”温润男嗓,带着笑。
“这宅子怎么冷冷清清的?”另一道男嗓浑厚有力壮手臂交迭,发表他双眼所见之感,一双虎眸左右打量。
大宅里,小猫两三只,粗数来数去,人数没超过五个。
“我不喜欢柱子颜色刷成金的。”女嗓还在说。
“是。”
“还有凉亭,白痴才盖在风口上,冬天坐在那儿不冷死才怪!拆掉。”女嗓又在指挥着,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是。”
“我讨厌柳树,全部改植梅花!我讨厌紫薇,改种满满的牡丹!我讨厌半月形状的门洞,改成圆的!”两只柔萸忙碌地指东指西,指着眼前所有碍眼事物。
“你干脆把整座园邸都拆光光算了!反正你只是在迁怒,把对武威生的鸟气发泄在路人甲乙丙丁身上!”
“尉迟义!你再讲!你再给我讲看看!”女嗓一改娇滴滴调调,扬得老高,像只正扯喉尖嚷的小母鸡。
“本来就是呀,不然你今天脸这么臭干嘛?除了夏侯武威没把你伺候得服服贴贴之外,还会有其它原因吗?”尉迟义顶嘴。
正如尉迟义猜测,今日严尽欢和夏侯武威闹脾气,不许他跟,改要尉迟义陪驾。
啪。
绣花鞋踹上男人紧臀的声音。
“阿义,识相点,少说两句。”温润男嗓仍是淡淡笑道。
“谦哥,我哪里说错了?”
啪啪啪啪啪啪。
男人臀后衣料上全是小脚脚印,纤足踹得正畅快淋漓。沈璎珞站在厅堂大门前,看见的景象便是一个精雕细琢的年轻美姑娘,她一袭半透明的浅金丝裳,索价不菲,金丝料子是丝绸中最顶级之物,在艳阳下炫目耀眼,她被仔细妆点打扮过,秀发编成辫,再绾成两团小巧圆髻,左右各簪上几朵镶玉金钿、系上与衣裳同色系的金丝发带,一眼便能清楚知道,她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与之前的她,一样!
美姑娘毫不婉约地撩高纱裙,抬腿猛踢那位壮硕男人,男人一点也不动怒,任由美姑娘动手动脚,彷佛那些花拳绣腿他不感觉到痛,他甚至还咧开一口白牙,心情不差地与身旁另一位文人公子说说笑笑。
沈璎珞头一次见到,原来女人是可以对男人拳打脚踢,而男人不会还手。她爹虽然不是欺陵妻妾的恶夫,但也曾因一些小事,掴过几位小姨巴掌……那男人的体型几乎快要是美姑娘两倍,他一拳就能打碎美姑娘的花容月貌,一脚就能踢断美姑娘的纤瘦柳腰,怎么她一点都不担心男人会恼羞成怒地反击?怎么……还敢继续在踹?
是男人脾气太好?抑或是美姑娘之于他,是无可取代的重要人物?
前者的可能性不高,男人面容不慈不善,甚至带些武夫的狞狰凶样,眉好浓,眼神炯炯,鼻梁高而挺,在那张粗犷脸上形成深色阴影,即便他此时正笑着,五官也柔软不了,黑发削短至耳下几寸,不像南城男人多以长发束冠做装扮,似背心又似软甲的罕见衣着包裹壮硕身躯,暗红的薄甲片,衬托他深麦肤色,肌肉纠结的粗臂,光天化日之下大剌刺裸露出来,只勉强有两侧护腕包住半截手臂,对于减少裸露程度,没有丝毫帮助,软甲背心里连件衬衣也没有,她发誓,她看到了他的乳、乳……
她不曾见过这类衣裳,甚至不认为南城里有人敢这样穿,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文人,他是武夫。
一个武夫,不可能打不过娇滴滴的小姑娘。那么,后者的可能性更高。她盯着他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