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成功救出女子,想要将她超度,女子却爱上小道士,不愿离去,再忍受那清冷孤寂的生活,怎奈自己已化身红粉骷髅,无法再伴郎君。
后来小道士将她的尸骨安葬,女子灵魂却甘愿留了下来,于是化为一支红烛,夜夜守在小道士身边,只待蜡烛燃尽,便是灵魂消散,与君永别之日。
故事到了这里,就算是结局了,范畴这一刻不知怎的,竟是文思泉涌,心潮澎湃,手指头跟飞起来了似的,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六千字的短篇就完成了。
敲下最后一个句号,停下手,范畴只觉得自己激动不已,甚至他都有点被这故事感动了,自从写作这几年来,如此思路顺畅的时候还真是不多,不由得拍了下桌子,叫了声:“写的好!”
他自己喊好,也没人理他,身后却传来嘤嘤的哭声,忙回头一看,原来阿香不知何时站在身后,看着电脑上写好的故事,满脸都是悲戚。
“哥,你写的太好了,你写的这个阿香,是我吗?可后面怎么跟我的故事有点不一样,那小道士难道是你?”
范畴忙关了文档,摆手道:“跟你没啥关系,我这就是文学创作,都虚构的,你可别瞎想啊。。。。。。”
说着,他看看时间,差不多九点多了,于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换了身衣服,然后嘱咐窦娥:“窦窦,好好看家,有空的时候把我那篇刚写的稿子稍稍润色下,要是有什么好点子就帮我修改下,我要出去办点事。”
窦娥像个小媳妇似的,乖巧的点头道:“嗯,你放心去吧,对了,要不要人帮忙?”
这倒是提醒了范畴,他想了下,回头叫吕布:“吕哥,捯饬捯饬,我领你出去玩。”
“没兴趣。”吕布正坐在落地窗旁的摇椅上懒洋洋的晒太阳,连头都没抬。
“笨蛋,我是带你出去吃酒席,去不去,我只数三个数,一。。。。。”范畴笑眯眯的竖起了一根手指。
“我去我去我去!”吕布一下子跳了起来,敏捷的像一只嗅到了鱼腥的馋猫。
于是两个人收拾妥当,迈步出门,参加婚礼去也。。。。。。(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参加婚礼
天植大酒店,地处市区繁华地带,步行街附近,虽然不是太高档的酒店,不过场地大,位置好,所以是本市婚嫁聚会之类的最佳场所。
九点四十五分,范畴赶到了天植大酒店,和吕布下了出租车,整整衣服,一看酒店门前还挺热闹,喜气洋洋的,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呃,其实没多少人,因为今天本来就不是周末,再说又是二婚,来的人也就不太多。
不过范畴没管太多,抬头先看门前挂的横幅,要先确定今天结婚的到底是谁,可别弄出笑话来。
就在酒店的正门上方,果然挂了一条红色的横幅,这也是举办婚礼的惯例,只见上面写着:恭贺周尔康先生、袁紫薇小姐新婚之喜。
啊,原来是他,周尔康!
范畴一下子想起了,这家伙也算是自己当年一个不错的哥们,大学同学,记得两年前就结婚了,当时还来送了五百块礼份子,只不过之后一直没联系,没想到,这家伙又结婚。
范畴心里这个憋屈,奶奶的,这家伙真是生财有道,才两年,老子就给他送了两份结婚礼金。
还好他出门的时候就准备好了红包,于是招呼着吕布,迈步往酒店里面走去。
酒店大堂已经摆好了酒席,放着喜庆的音乐,稀稀落落的一些人在里面或立或坐,满脸都是喜气,范畴大概的数了数。只有十几桌酒席。算是挺冷清的了。
不过在吕布的眼里看来。这就很是热闹了,他还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人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