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怕磨损篮球,怕的是磨损上面的球星签名。
李杜给花花公子打了电话,前天在温斯洛,花花公子刚帮他赶走了讨厌的矿石捡手,他想当面道谢。
花花公子今天正好回到旗杆市,就爽快的接受了他的邀请,说一定会去体育馆找他。
这样,他们很快召集到了十多个人,这足够组两队上场打球了。
美国人喜欢运动,橄榄球、篮球和棒球是最受欢迎的三大运动,也是普及率最高的三种运动,一般人都会玩。
大奥身高马大,和哥斯拉一样天生适合打球,他工作之前接受过半专业训练,中学时代一直在校队打球。
一行人开车去了篮球馆,撸官联系的是一个小球馆,里面总共有两个场地。
这个季节在室内打球的人不多,秋高气爽,外面气温不高不低、阳光温柔和煦,正适合室外运动。
到了球馆,史蒂芬和汉娜等在那里,手里提着一些功能饮料和矿泉水。
拿到皮球,汉娜一把抢过去,欢呼道:“耶,德怀恩…韦德!我喜欢闪电侠,快快快,让我拍几张照片!”
李杜数了数,正好十四个男人,加上赶来的花花公子,他们可以分成三队。
他和大奥、哥斯拉在一队,见此狄更斯连连摇头:“这样还怎么打?不行,这两个伙计得分开。”
李杜说道:“我不会玩,他们带我玩,福老大也是个垃圾,我们这一队再加上福老大,怎么样?”
花花公子道:“我也不会玩,再加上我。”
图里斯说道:“谁知道你们会不会玩?不行,得分开。”
李杜耍无赖,拿着球道:“ok,就这么说定了,你们来分队吧,谁先上来?”
汉娜拍着史蒂芬道:“让他们一队吧,我哥哥真的是个垃圾,史蒂芬才是高手,他是我们中学校队队长。”
汉斯狂翻白眼,气的不想说话。
大家一起玩,又不用分胜负,其他捡宝人对视一眼,耸耸肩接受了这个提议。
李杜站上场,哥斯拉将球扔给他,道:“你主控?”
篮球场上五个位置,一个中锋两个前锋两个后卫,两个后卫一个是得分后卫一个是组织后卫,其中组织后卫负责控球、梳理球队进攻。
从身材需求来说,一般是中锋最高最有力,组织后卫身高最矮,需要娴熟的球技和清醒的头脑。
李杜球技一般般,他倒没有自矜,可他的身材是五个人里最矮的,也就适合做组织后卫。
他控球试了试球感,这颗球质地很好,正儿八经小牛皮制作,打磨的很光滑很柔软,手掌摸着带有一种黏性,这就是好球。
第一波上场的除了他们,还有史蒂芬和狄更斯、撸官五个人组的队。
李杜哈哈大笑:“你们选了一堆矮子?”
狄更斯对他竖起中指道:“我们要打小球,打跑轰,就像老尼尔森带领的勇士队那样,等着被我们轰炸吧。”
球权在他们手上,他们先进攻,十个球一局。
史蒂芬主控,他拿到球后娴熟的来了个胯下运球,赞叹道:“好球。”
汉斯推了李杜一把,说道:“你去防守他,小心,汉娜说的没错,这混蛋是个篮球高手,我估计我妹妹就是被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给征服的。”
李杜上前,信心十足的说道:“看我的吧。”
相对进攻,他还是对自己的防守能力更有信心。
史蒂夫左手轻松的拍着球,篮球好像乖孩子一样在他手里跳动,他跑到三分线前,看着跑动的队友和面前的李杜,笑道:“你隔着太远了。”
李杜张开手臂,道:“那你就投三分,我不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