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东西(位置)。作者显然在这里告诉读者一种“社会关系”——买与卖——都是道地的“贾”。
(4)贾字谐“假”,即指一人一事,也是指整个荣宁二府,乃至整个封建制度,即如尤氏所说的“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一语破的,讲出了这样世家大族的面目,即那个社会的真相。
贾府的荣是通过两件大事来描写的,一是秦可卿之死的排场;二是元妃省亲建造人间诸景“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但最终因“奢华过费”而导致这个大家族“寅年吃了卯年粮”,这就是假荣——即对贾蓉的名字最好的译注。
如果说荣宁二府“奢华过费”是对经济基础的破坏,那么富而不教,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则是荣宁二府精神大厦的坍塌。从文字辈贾敬、贾赦、贾政三人为代表,已经是坐享祖宗留下的家业,到了守业无方的时候了。而玉字辈的珍琏为代表的第四代,则是“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如同贾环所作谜语的谜底——绣花枕头。从外表看是锦绣其外,而败絮其中了。贾蓉是他们这一代人的代表人物——假荣!
贾即假才是对贾字的真正解读。在《红楼梦》中名符其实的贾即是假。由贾(假)的家族所构成的时候自然也是假的社会。这样的家族也好,社会也罢,都是“一日卖出三担假,卖不出一个真”,那么它还有存在的理由吗?没有。只有假的消亡,真才能得以生存。
历史就是真真假假,颠三倒四的一次又一次地向人们走过来!
200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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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一桩难解之谜
《红楼梦》中的一桩难解之谜
——贾敬与·惜春的“父女”关系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通常的解释是这部小说增删五次,到头来仍然是“未定”稿,故有许多“不接隼”之处。这样解释并不能解决读者所有的疑惑,我总以为这中间还当另有原因——或许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一个“谜”!
大家都知道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按理她应该住在宁国府内,生活起居乃至读书识字、学习女红等事该由她的嫂子尤氏来照管,就像李纨负责教管荣国府的迎春、探春那样。但事实却是惜春与荣国府的迎探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1)作为宁国府惟一的玉字辈小姐,虽然暂住荣国府,但平日里总应该抽空回去住住、看看,或与嫂子尤氏聊聊家事,或与侄媳秦氏叙叙衷肠,或与哥哥贾珍说几句“体己”话……然而《红楼梦》中不着一字,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的“亲情”——父女之情、手足之情、姑嫂之情。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是我们奇怪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2)第13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作为贾蓉的姑姑,亲侄媳死了,既没有回宁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病”嫂去料理任何家事。尽管惜春年幼不可能担当任何丧事的主理,但作为“礼仪”也当有所表示。为什么在整个丧礼期间这位宁府千金一直隐而不露一面呢?难道作者完全忘却这种大家族内的伦常道理?还是这其中另有隐衷?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