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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部分 (2 / 5)

平均粮食亩产从未高于100公斤;

1950年,农业直接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种杂捐、厘金、间接税等,农业相关税收要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国平均地租为收获物的5成。

如果,当年中国的农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样是一片田园牧歌的祥和。如果,当年中国没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机(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亩)。如果,当年中国能有殖民地、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所需的庞大资金和原材料……如果……我们慢慢等待地主阶级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转化为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也无妨,但是,这只是如果。

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亩,平均亩产不到100公斤,缴纳皇粮国税后,还有高达收获物5成的地租,这才是真实现状!

公平地说,地主并不是元凶首恶,在外国经济掠夺、战乱、苛捐杂税及自然经济的低效率面前,他们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有兴趣可以去查找“减租减息”或“三七五减租”的资料,而且就是这个抗战时土鳖推出的妥协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为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在当年也远谈不上富足。但是对佃农而言,地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类比就相当于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后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守护甜心之雪色恶魔conad;

。在这样极为沉重的负担下,稍有灾病不测就是死路一条。

“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注:黄仁宇:《黄河青山》,张逸安译,北京:三联店,2001年,第291页。)

四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对生存的渴求,出于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让中国农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燃烧的火药库,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势不可挡。

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在这一阶级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工业社会,这是地主阶级的原罪!

既然我们没有时间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灭,别无它途。

有的人也说了,大陆土改应该学习台湾,人性化一些。

对此,呵呵……看了下面你会毁三观的。

参考台湾经验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陆以赎买全国2/3耕地约9亿多亩,赎买价为(耕地2。5倍年产量x平均单产70公斤)计算,再以官方汇率2。227和每斤粮价0。06元人民币计算,共需约1。6亿吨的粮食,或约80亿美元,或约180亿人民币!或超过100亿亿元的金圆券(以每石粮价4亿元金圆券计算)!

请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为5成,耕地2。5倍年产量的赎买价仅相当于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赎买、和平土改,就必须有较合理的价格——20年的年产值,这至少需640亿美元!

而1952年中国gdp不过679亿人民币,财政收入174亿人民币,按官方汇率2。227分别折合305亿美元和79亿美元。

台湾席卷全国资一岛,以运台黄金为台币准备金稳定币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国无偿经援、迁台工厂和没收的日企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陆数十倍于小岛的规模,国府有这个能力?

更何况,台湾的土地改革绝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和平”,所谓的“公平价”仅为耕地2绝魅冷少vs邪魅小姐conad;

。5倍年产量(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债券(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3成是公营企业的股票,一分钱现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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