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不由得把视线转向盛夏里郁郁葱葱的树木,说道:“这件事,要不下次再说吧。”
郁美毫不退步。无风的墓地前,线香的细烟笔直地向上升腾。
“不行,得趁现在说好,正好让久荣也听听。”
重行拿着长柄木勺一勺一勺地给女儿的墓碑上浇水。此时,他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面对同一个人的死,父亲和丈夫的心情一定大不相同吧。耕平站直身子,等待岳母发话。
郁美以一种清朗的语调,静静地说道:“你还年轻,跟我们不同,人生之路还有三十年、四十年要走呢,现在就放弃怎么行呢。等你上了年纪,却还是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该是多么寂寞啊。对小驰来说也好,对你来说也好,都应该再找一个呀,你不也正要迎来工作上真正的高峰么。”
耕平呆立在墓地前狭窄的过道上,不知如何回答是好。虽说人各有不同,但对很多作家而言,五六十岁才是真正的事业高峰。
“一直让你一个人承担所有家务,还要抚养小驰,如果你清清闲闲倒还没什么,其实是你硬撑下来的吧。”
在彻夜赶稿的清晨给儿子做早餐,在喝酒晚归的半夜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即使睡眠不足也坚持参加课程旁听……对于父亲一职,耕平也一样鞠躬尽瘁。
“这跟硬撑不一样。虽说是为了孩子,但如果父母自己不乐意,那也坚持不了多久的。抚养孩子,不就是这样吗?”
这是耕平心灵最深处的真言。看着小驰一天天长大,是他最美好最幸福的经历。骑自行车、背九九乘法口诀、煎蛋……昨天都还不会的事情,今天居然勉强会了。见证孩子的成长从来都是父母最开心的事情。他最想给久荣看的,不是自己的新书,也不是文学奖,而是小驰的成长。
“你能这样说,我真的很欣慰,久荣找对了人啊。”
重行面朝着墓碑,闷闷地应道:“嗯。”
在这个不合时宜也不合气氛的场合,耕平几近笑出声来。他抬头望向头顶碧蓝的夏空来掩饰萌生的笑意。此时郁美瞥了丈夫一眼,微笑着说道:“但是,这样下去总归不是办法,你还是要找个新妻子的,小驰要是能有个兄弟姐妹的也好啊,再组一个新家庭,不论是对你还是对小驰,都是最好的。那样,我和你爸也不会觉得无聊寂寞啊,而且呢……”
在亡妻的墓前,耕平渐渐觉得无地自容。极力劝说女婿再婚的岳母郁美,字字掷地有声:“而且,我也希望你工作能更出色。无关乎什么奖啊,大卖不大卖,只是希望二十年后、三十年后,你还能继续写出只有你才能写出来的小说,我想,久荣在那边一定也这样祈祷的吧。”
耕平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已完全麻痹,既无法点头,也无法出声应答,只听见无绵无尽的蝉鸣充溢在整个天地间。
“现在你才三十九,还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嘛。但不久的将来,如果你一个人面对这一切,不是难以吃得消么。家里有个女人总之还是有好处的,比如搬什么笨重的东西,你一个人搬不动,她可以帮忙啊,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嗯。”
重行闷闷的应答声,这次却变得异常坚定有力。曾有人说,耕平是写恋爱小说的好手。这类评价大多只可信其一半,事情一旦临到自己头上突然就变得很没出息,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悲可叹。或许岳母说得对,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的想法的确有勉强硬撑的意味。最明显的,就是以为自己既能出色地搞定工作,又能完美地扮演当了爸又当妈的双重角色,是自己一开始就太自信了。
郁美似乎想起了什么,笑着看了看重行,说道:“我嫁给老头子就是再婚呀。其实我俩住得近,而且很早之前就认识,只是他离婚后整个人都变得颓废不堪,生活也一塌糊涂,我很想帮他点什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