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生来坚韧。
在被奶娘捡回来后,这株幼小的梅树就此扎根在那片终年覆盖着白沙银雪的土地。他在炎炎烈日下舒展傲骨,在猎猎风沙中誓不低头,在皑皑白雪里花开如火、暗香浮幽。
殷梅雪不仅活着,而且还活得很开心;不仅活得很开心,还让别人活得很不开心。
鲜有外人明白当年的小瓷娃娃是怎样变成白沙一霸的,但边塞的每一根儿芨芨草都知道殷家出了个混世魔王。只要这货没被他爹修理得下不来床,白沙堡内必定是鸡犬不宁、老少难安。
至于白沙堡外面,连天不怕地不怕的沙匪都绕着走……
用他爹的话说就是俩字:“报应。”
殷梅雪:“呵呵哒。”
“妈了个巴子的,早知道当年就不扔你了。”老堡主追悔莫及。
殷梅雪:“后悔了吧?”
“应该直接送给鞑琮家,祸害死那帮孙子。”
殷梅雪:“……”
春去春来,花谢花开。
白沙小霸王浑浑噩噩长到了十八芳龄,被老爹大脚一踹,踢到了秀丽繁华的中原一线城市。美其名曰:历练。
殷梅雪起初是不以为然的。想他堂堂白沙堡少主,左牵狼,右擎苍。俩眼一瞪,吓得土匪叫爹娘。他需要到那种风潮潮、雨绵绵,内裤三月晾不干的地方历练?
切!
结果他到东都的第一天就被地痞偷了荷包,第二天就被人卖到了小倌馆,第三天因无照行乞被抓去混了顿牢饭,第四天开始蹲在墙根儿思考人生,第五天终于开窍——成功打劫了一只落单的流浪狗……
所以林正玄出现的时候,正是殷梅雪最落魄的时候。
然后他就更落魄了……
“喂,这烧饼给你,帮我个小忙怎么样?”青衣剑客戴着墨色的斗笠,雨水顺着竹帽边檐滴答垂落,那人的面容在雾汽里模糊不清,手里的烧饼却在闪闪发光。
殷梅雪蓬头垢面的蹲在屋檐下,咽着口水问道:“什么忙?”
“也没什么……”对方轻轻一笑,淡如微雨。
“杀几个人罢了。”
不知道是对烧饼动了心,还是被那个笑容晃了眼,殷少堡主从此踏上了被某人“奴役”的不归路。他的剑法快准狠毒,早在塞外就有“雪里一点梅”之称,后来慢慢在中原也闯出了名气,成了江湖四狼里唯一一条来自北方的狼。
林正玄并不是一个多有魅力的人。长相只能算端庄方正,武功顶多是一流末等,唯一的长处就是坏。此人看着满脸忠正,实际满腹黑水,不是在算计别人,就是在算计别人的路上……
所以殷梅雪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
或许是因为他不爱动脑(也没脑可动),带着林正玄就等于带着颗移动大脑,而且容量和转速都属江湖顶尖配置。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用得越久就越习惯,自然就放不下了。
又或许是因为对方每次阴人时都会露出那种奇异的微笑,所以哪怕他是在算计自己,殷梅雪也心甘情愿。按照这种玩法他早晚会被林正玄坑死,而且墓碑上空一定终年漂浮着一朵云彩,变幻来变幻去,只有一个字:贱。
再或许……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那场湿冷的寒雨里,有人曾经笑容狡黠的,递给了他一只热气腾腾的烧饼。
当然,也可能什么原因都没有。
情之一字,本就是莫名其妙的东西。哪有什么为何爱?为何弃?为何念念不忘、深埋心底?
殷梅雪闭上眼,忍住体内又窜上来的欲火,松开牙关重重喘了口气。
这些年来一直逢场作戏,默默的跟着那三个人风花雪月,对林正玄不敢透露出一丝一毫的心思,就是因为他知道会是这样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