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搬家之前,得先把家里的东西收拾一下。
好在他这个人东西很少,估计三个纸箱都用不完就能全部装完。
“嗯?这是什么?”陈北冥在整理一个床下的箱子时,忽然发现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打开一看,却是一个专业的相机。
这个年头的相机还是稀罕物品,有钱人才玩得起的东西,专业的相机那就更不得了。
所以陈北冥有些惊讶。
不过想了一会儿,他就想起这个相机是怎么回事了。
这是以前那个陈北冥的父亲的朋友送他的,好像差不多三万块钱,十分金贵,可惜以前的那个陈北冥并不喜欢拍照,所以一直被锁在箱子里。
陈北冥认真试了试,相机的各个功能竟然全都很好。
“我以后少不了下部队体验生活获取素材,这个相机来得真是时候。”
陈北冥越想越是开心。
他也是摄影师。
在地球上的时候,摄影也是他最大的爱好之一,他也曾经像那些疯狂的摄影艺术家一样,为了拍到一张最美的照片在野外潜伏几天几夜。
“以后又可以继续拍照了。”陈北冥轻轻的抚…摸着相机,就像抚…摸情…人的胴…体。
不过这个时代的相机还处于胶卷时代,所以拍照并不能那么随意,随手一按都是钱。
又收拾了一番,陈北冥这才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打包。
之后就是搬家了。
这一天晚上,他就住在总政分给他的单身宿舍里。
今年总政一共招了十个文艺兵,其中四个是部队直接推荐上来,三个是像陈北冥一样公开招考来的,另外三个则是直接从大学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不过目前那些人都还没有搬过来,他陈北冥算是最积极的一个。
第二天傍晚时分,陈北冥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他原来服役的部队。
总政的协议已经签好了,所以他得回到原来服役的部队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利剑突击队位于首都西区的一支部队驻地里,但他并不属于那支部队,从外面是根本不会发现他的存在的,利剑突击队的建筑上方都挂了伪装网。
利剑突击队的建立就是为了保护首都的安全,为了处理一些突发的、棘手的事件。
所以这支部队的存在很多人都不知道。
“谢谢啊师傅。”陈北冥朝出租车司机挥了挥手。
转身之际。
陈北冥忽然心中剧跳。
部队门口的岗哨站台上,一个战士手握钢枪,目光炯炯的看着远方。
他的身后,太阳已经落山,整个世界都暗淡了下来,大地之上一片黯淡,远方的山头已经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如果站得稍微远一些,就连战士的面盘都看不清了。
但天空中,霞光万道,云层被染得灿烂无比。
这个背景里,那个手握钢枪的战士如山一样挺立。
从那个战士的侧面看去,画面实在太美!
陈北冥再也忍不住,立即举起挂在胸前的相机,用飞一般的速度狂奔过去。
站岗的战士有些诧异,不过看了陈北冥一眼就再也没有看了,他知道陈北冥,他知道那是自己的战友,所以他恢复了原先的姿态,目视前方,傲然而立。
咔嚓,咔嚓,咔嚓!
陈北冥毫不犹豫的按下快门。
但并不满意,于是立即一个漂亮转身,像猎豹一样朝另外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地上满是泥水,但他浑然不觉,只是一下跪倒,举起相机,咔嚓,咔嚓,咔嚓,又是三张。
远处。
利剑突击队的队长和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