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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4 / 4)

高,长近四米,头上锋利的两只鹿角得有尺来长,看上去神威凛凛小如果刘明没有猜错的话,正是有了这只巨鹿的存在,这边的动物才能和睦相处,就是不知道对面的那是什么东西。

对面的动物从中分开了一条道路,然后一只巨狼慢慢踱了出来,巨狼背后蹲着只小动物,极为像狼。不过前腿极短,看上去奸诈得很。狼狈狼狈,看来这是只狈了。

一只巨鹿,一只狼和一只狈小这奇怪的组合统治了这片地域,连老虎这百兽之王都被收在麾下,如果说没有两下子,那刘明肯定是不相信的。

一条河,把这咋。地方分成了两边,也造就了两种不同的动物,这边明显是以巨鹿为王,那边是以狼狈为尊,为了争夺这唯一的水源,这两边肯定老是得打架,不过暂时来说,巨鹿王这边应该是占了上风。

梅花鹿群跟刘明想像中的鹿不一样,原本以为这些鹿见着狼会腿软呢。却不想这般凶猛,刚才场中大部份的狼都是被鹿用角给顶死的,不知道是巨鹿王的基因好呢还是原本这群鹿都比较好战。

而那些猫招明显也是对面阵营的,蛇却是属于巨鹿王阵营的,怪不得蛇会被。所以两队的领急急忙忙的跑了出来。

对面的猫招也没有几头。被红儿这么杀了一通,显然差不多是绝种了,于是红儿无视巨鹿王和巨狼的威压,又爬了回来,停在了小白的后边,刘明挠了挠脑袋,看来这事躲不过了,那不如大大方方的出去吧。

面对动物,刘明肯定是有心理优势的,就算这只鹿和狼与众不同也是一样,充其量就是只鹿王和狼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身边还有蛇王呢,而且还没变身。

慢慢的走到河边,刘明看着满地的动物尸体叹了口气:“外面杀只熊都得犯法,这里居然一次就死了好几只,唉,废物利用吧。要不然也会被别的动物当成食物吃了。我还没吃过熊掌呢,这次到是赚到了

也不去管场中巨鹿王和巨狼王正在对峙,刘明拿出刀子来,开始割着这熊掌,又肥又厚的大前掌。一个得有五六斤重,乐得刘明眉开眼笑。连这里浓重的血腥味都快忘了。

刘明当然不是傻子,一边割着熊掌一边嘀咕呢:看来巨鹿王和巨狼王最起码得有灵智了,要不然换了别的动物肯定就直接扑上来了,掠夺食物可是大忌,而这俩看着刘明动着它们的食物却没有反应,灵性惊人,居然这样都能忍得住。动物们葡伏在地,巨狼王和巨鹿王静静的看着刘明割着熊掌,也不去阻止,因为它们都感觉到小白和红儿绝对不好惹,这纯粹是动物的本能。

梅花鹿一直是神话中比较出名的动物,很多知名人物都有过把梅花鹿当坐骑的经历,从此就可以看出我们人类对梅花鹿的喜爱,长寿温驯是梅花鹿的象征。这巨鹿王跟红儿一样,也是只异种,双角似铁,体长力大,迅捷如飞,平常的梅花鹿活二十年已经是顶了天了,而这只鹿在这下面已经整整活了八十二年,都快成精了,如果没有那头巨狼,说不定这头巨鹿王早就走出这片区域,统治整个三江也不一定。

千狼易得,一狈难求,说得点是这种巨狼,其实狈也是狼的变种,一般是母狼怀的双胞胎,不过在肚子里的时候基因变异,导致狼的**力量强大却智力低下,狈的智力极高却无法走路,所以一出生狼就背负着狈而行,俗称的狼狈为奸小这种狼生下来就是当狼王的料子。因为是双胞胎,有点心灵相通的意思,凶猛与狡诈并存,厉害得很不过这狼狈才二十四岁,与巨鹿王差距极大,所以每次争斗,狼狈总是敌不过巨鹿王。

从心理上来说,刘明比较倾向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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