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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2 / 4)

即还。贼弃谷而去。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二十受大戒,志行明洁,仪轨整肃。

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加以解释。首先是他的籍贯。《祐录》、《高僧传》、《古今译经图纪》、《开元录》等书都说他是平阳武阳人。《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则只说是“平阳沙门”。按当时只有平阳县,而无武阳县,后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平阳县城故址在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参阅章巽《法显传校注》页2)

第二是他的生年。《祐录》没有说,其他书亦然。我们只能根据目前能掌握的资料加以推断。法显生年大概是公元342年,壬寅,晋咸康八年。(参阅章巽同上书,页1…2)

第三关于“三岁便度为沙弥”的问题。小孩子常生病送入空门以求长寿的事情,屡见于中国载籍。法显时代竟已经如此。可见此时佛教已经深入人心了。

第四关于法显和同学刈稻的问题。在印度,佛教并不提倡僧人劳动。直到今天,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小乘国家的僧侣仍然靠乞食度日。在中国法显时代,寺院经济早已形成,寺院多有田地,除了靠雇工耕种外,小和尚也参加劳动。住持等大和尚是地主阶级,是不参加劳动的。《道安传》中也有劳动的记载。

(2)出家

佛教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得到了很大发展。各种佛教流派,纷纷传入中土;佛教典籍,被大量翻译;全国各地广修佛寺;佛教信徒,迅速增多。西晋时,全国佛寺已有一百八十座,僧尼人数多达三千七百人。法显正是生活在佛教在中国空前大发展的这个历史时期。

法显本姓龚,他有三个哥哥,都在童年夭亡,他的父母担心他也夭折,在他才三岁的时候,就把他度为沙弥(即送他到佛寺当了小和尚)。十岁时,父亲去世。他的叔父考虑到他的母亲寡居难以生活,便要他还俗。法显这时对佛教的信仰已非常虔诚,他对叔父说:“我本来不是因为有父亲而出家的,正是要远尘离俗才入了道。”他的叔父也没有勉强他。不久,他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回去办理完丧事仍即还寺。法显性情纯厚。有一次,他与同伴数十人在田中割稻,遇到一些穷人来抢夺他们的粮食。诸沙弥吓得争相逃奔,只有法显一个人站着未动。他对那些抢粮食的人说:“你们如果需要粮食,就随意拿吧!只是你们现在这样贫穷,正因为过去不布施所致。如果抢夺他人粮食,恐怕来世会更穷。贫道真为你们担忧啊!”说完,他从容还寺,而那些抢粮的人竟被他说服,弃粮而去。这件事使寺中僧众数百人莫不叹服。二十岁时,法显受了大戒(和尚*成年后,为防止身心过失而履行的一种仪式)。从此,他对佛教信仰之心更加坚贞,行为更加严谨,时有“志行明敏,仪轨整肃”之称誉。

(3)求法目的

《祐录》:常慨经律舛缺,誓志寻求。《高僧传》完全抄《祐录》。这里虽然经律并提,然而重点在律。《古今译经图纪》也抄录了《祐录》,《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亦然。《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有另外一个提法:“求晋所无众经律论”。这提法太空泛,没有说到点子上。法显自己的话当然最有权威性。《法显传》第一句话就是:“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这里只提律藏,没有提经论。他在印度巴连弗邑,又写道:“法显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汉地。”可见他是念念不忘戒律的。这完全符合当时的潮流。同法显差不多同时的弗若多罗专精律部,来华后受到欢迎。在《梁高僧传》卷二《弗若多罗传》中就有这样的话:“先是经法虽传,律藏未阐。”(参阅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二卷,页580…582)法显之所以万里投荒,其目的就是要寻求印度佛教戒律,以济中国佛教之穷。

(4)出发时间

《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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