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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2 / 5)

明人,一眼便瞧出崔大妈的轻功来路,一猜便知这对卖渔夫妻为何窝在这小山城里。于是,他私下通知了“太平门”的梁坚乍。

梁坚乍并没有马上行动。

他一向沉得住气。

他要一步步来。

──对叛徒,他一向都不放过。

──对杀手,他一向都不饶恕。

有些人以为杀手凄美、潇洒、独来独往、赋有情于无情。追命却大不以为然,其实当一个杀手只是负责去摧残另一个生命,无法无天,只为一已之私(仇、恨、钱、权、甚至只是一种无聊虚妄的快意、成就、荣誉),就不择手段,扼杀了对方生存来证实自己活下去的意义,这些人,活着就根本丧失了意义。

追命一向不当杀手。

──如果他真要当杀手,他也只愿当一个专杀杀手的杀手。

他认为真有本领的人,应该去当捕快。

──捕快是为了持正执法,为民除害;一个好的公差捕头,对上要不怕强权,以理行事;对下要依法除奸,不畏人言。

──当一个杀手,太容易了,把不喜欢的、阻碍自己前程的、剪除之后便有利可图的人杀掉不就得了!

但当一个好捕差何等不易,两面为难,四面受敌,而且还常遇上十面埋伏!

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公差。

但他心细、周密、肯下苦功,不查个水落石出势不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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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年轻,但江湖经验却很丰足,很快的,他便查得七、八年前,梁坚乍嘱人把一支“下三滥”淬毒精制的“两头针”置于鱼肚里,那个清晨,那一刺,便要了崔大妈梁初心的命。

他再追查一下去,发现连他父亲崔唇容之死,也是有人趁他酪酊大醉之后,乘他仍举杯痛饮之时,一掌把杯子拍入他喉中,令他哽塞致死。

那个人便是梁坚乍。他这回不放火是以为反正不用放火也没人会发现。

于是他写了状子,击鼓鸣冤,在味螺镇呈案,并告到霹雳乡去。

结果是:

没有用。

县衙根本不敢动“太平门”梁家的人。

原因除了跟不敢碰“老字号”温家的人之外,更因为梁坚乍根本是县官万士兴的“老友”,两人狼狈为恶、朋比为奸、互为奥援已久,怎会受理?

反而,梁坚乍因此得悉追命是梁初心的后人,因而与两名心腹弟子南下味螺,决意要斩草除根。

少年追命 … 第六章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

那天晚上,风起。

长城远。

长街寂。

在寒风飒飒的味螺镇口,追命独自在路摊上,叫了几碟小菜,独个儿自斟自饮。

也许是因为风寒,或许是因为太晚,所以只剩下一摊卖饽饽的,一摊卖烧饼油条的,一摊卖面的还在镇口摆卖。

热腾腾的烟,氤氲着人间烟火的梦。

寒夜锅里的街头,萧飒零落,几张空凳,只有一个食客: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端坐低首,在等着热面,就算是在这样浓的夜色里,那小孩的脸色是白得泛寒,两道眉毛很清秀。他在把玩着一双满是污垢的筷子──小孩子毕竟还是小孩子!

锅里的油滋滋作响,追命听了就很喜欢,不觉又哼起了歌,带着星星的醉意。

──是那首后院里小透姑娘和他说那几句话时二奶奶唱的调儿,还是那首窗帘下动人小姐俯视街景时所唱的歌?

他想起了准?

──谁知道?

那时追命还年少。

──年少的追命,但有一颗苍桑的心。

但那个晚上,他仍年少──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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