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一眼便瞧出崔大妈的轻功来路,一猜便知这对卖渔夫妻为何窝在这小山城里。于是,他私下通知了“太平门”的梁坚乍。
梁坚乍并没有马上行动。
他一向沉得住气。
他要一步步来。
──对叛徒,他一向都不放过。
──对杀手,他一向都不饶恕。
有些人以为杀手凄美、潇洒、独来独往、赋有情于无情。追命却大不以为然,其实当一个杀手只是负责去摧残另一个生命,无法无天,只为一已之私(仇、恨、钱、权、甚至只是一种无聊虚妄的快意、成就、荣誉),就不择手段,扼杀了对方生存来证实自己活下去的意义,这些人,活着就根本丧失了意义。
追命一向不当杀手。
──如果他真要当杀手,他也只愿当一个专杀杀手的杀手。
他认为真有本领的人,应该去当捕快。
──捕快是为了持正执法,为民除害;一个好的公差捕头,对上要不怕强权,以理行事;对下要依法除奸,不畏人言。
──当一个杀手,太容易了,把不喜欢的、阻碍自己前程的、剪除之后便有利可图的人杀掉不就得了!
但当一个好捕差何等不易,两面为难,四面受敌,而且还常遇上十面埋伏!
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公差。
但他心细、周密、肯下苦功,不查个水落石出势不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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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年轻,但江湖经验却很丰足,很快的,他便查得七、八年前,梁坚乍嘱人把一支“下三滥”淬毒精制的“两头针”置于鱼肚里,那个清晨,那一刺,便要了崔大妈梁初心的命。
他再追查一下去,发现连他父亲崔唇容之死,也是有人趁他酪酊大醉之后,乘他仍举杯痛饮之时,一掌把杯子拍入他喉中,令他哽塞致死。
那个人便是梁坚乍。他这回不放火是以为反正不用放火也没人会发现。
于是他写了状子,击鼓鸣冤,在味螺镇呈案,并告到霹雳乡去。
结果是:
没有用。
县衙根本不敢动“太平门”梁家的人。
原因除了跟不敢碰“老字号”温家的人之外,更因为梁坚乍根本是县官万士兴的“老友”,两人狼狈为恶、朋比为奸、互为奥援已久,怎会受理?
反而,梁坚乍因此得悉追命是梁初心的后人,因而与两名心腹弟子南下味螺,决意要斩草除根。
少年追命 … 第六章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
那天晚上,风起。
长城远。
长街寂。
在寒风飒飒的味螺镇口,追命独自在路摊上,叫了几碟小菜,独个儿自斟自饮。
也许是因为风寒,或许是因为太晚,所以只剩下一摊卖饽饽的,一摊卖烧饼油条的,一摊卖面的还在镇口摆卖。
热腾腾的烟,氤氲着人间烟火的梦。
寒夜锅里的街头,萧飒零落,几张空凳,只有一个食客: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端坐低首,在等着热面,就算是在这样浓的夜色里,那小孩的脸色是白得泛寒,两道眉毛很清秀。他在把玩着一双满是污垢的筷子──小孩子毕竟还是小孩子!
锅里的油滋滋作响,追命听了就很喜欢,不觉又哼起了歌,带着星星的醉意。
──是那首后院里小透姑娘和他说那几句话时二奶奶唱的调儿,还是那首窗帘下动人小姐俯视街景时所唱的歌?
他想起了准?
──谁知道?
那时追命还年少。
──年少的追命,但有一颗苍桑的心。
但那个晚上,他仍年少──谁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