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她說:「你說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喜歡他,他在這裡又不念書,吊兒郎當,我常常勸他回去,他又不肯,不關我事。」
「你真的要他回去?」我說。
「嗯,我不喜歡他,」她停了一停,看著我,「我喜歡你。」
她說得這麼慡快,這麼自然,但是這麼要命,我的心狂跳起來。這個女孩子,她喜歡我,待我也不過如此,假使不喜歡,又該怎麼樣?我真的不知道了,我連忙警告自己,叫自己的骨頭不要太輕,儘管她說了喜歡我,那也不過是消除了敵意而己,並不代表我已經得到了她,要得到她?差遠了。
我微笑,「謝謝你看得起我。」
「你中國味是很重的。」她笑了。
「我是中國人,小姐,你想我有什麼味道?」
「你說話,可不可以減少一點諷刺呢?」她問我。
「好的,「我說:「我一定改,怎麼樣?」
她很滿意。
「你大概希望每個男孩子都做你的奴隸,聽你的命令?」
「不不,」她驚異的說:「你怎麼會這麼想?我只希望男孩子象男孩子,我不喜歡約翰,因為他一天到晚跟來跟去的,討厭死了。」
我點點頭,物極必反,對女孩子不能過份遷就,不然的活,她們開頭是得意,後來就變得厭膩了。媽的,這年頭,做男人也難。我又不喜歡一團糯米粉似的女孩子,沒味道,所以只好侍候玫瑰瑪璃這一種女孩子了。
苦命。
不過我真沒猜到今天晚上會這麼高興,我會與她談得如此投機,所以機會來了,就是來了,趕也趕不掉。
她問:「你沒有去過夏威夷吧?」
約翰走過來了,君子不奪人之所好,我連忙說:「玫瑰,如果明天有空,請在路口等我,放學的時間,現在你的男朋友來了。」我站起來,向約翰點點頭。
玫瑰深深的看我一眼,沒點頭,也沒搖頭。
我是很識相的,如果再纏下去,那個約翰恐怕要揍人了,我可不打算捱揍,所以約玫瑰在另一個時間見面。
君子不奪人之所好,那意思是不明奪,暗頭裡做什麼,是我們中國人的拿手好戲,不算數。
我覺得我自己有點卑鄙,然而也得玫瑰自己願意才行,她講得很明白,她不喜歡這個男孩子,是這個男孩子自己跟了來的。
為一個女孩子放棄學業,一點也沒有把握的跟了幾千里路,對我來說,是不可能的,這點最最起碼的理智,一個男人應該有,為了玫瑰。我還不致於這樣,誰知道呢?或者稍遲一點,我會陷得比約翰更深。
玫瑰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
一條紅的長裙,貼著身子,晃動著,整個人晃動著,象水晶杯子裡的紅酒,喝得再多也不致於狂醉,但也夠受的。我看著她的舞姿,她是美麗的。
她今年幾歲?十九?二十?到了三十歲,這樣的女孩子,會是怎麼樣子的?恐怕更加醉人吧。我無意看著他們跳舞跳下去,反正時間也到了,早一點告辭,也無所謂。我是偷偷溜走的。
第二天,她真的在路口等我,血紅的一件大衣,翻領上鑲雪的貂皮,最新的款式,恐怕全是到了此地才買的大衣,我笑著迎上去。
並沒有一個女孩子可以使我這麼快樂,她做到了。
她偏著嘴笑了一笑,馬上收斂了。
臉還是白玉一般,真不相信她曬過太陽。然而皮膚白的人是曬不黑的,他們說,可見也有幾分道理。
「昨天我先走了,對不起。」我說。
「哼!」
我笑,「我的名字又不叫「哼」!」
「我愛怎麼叫你,就怎麼叫你!」她挑戰似的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