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南天也好,刘英也罢,或是山边的其他官兵,都是本能地抱头伏在地上。
“大伙别怕,是我们的援兵到了,是凌旅长率领炮兵团策应咱们来了。弟兄们,咱们到回去,驱逐徐州外围的敌军,一鼓作气,解了徐州之围。弟兄们,集合!”刘英抱头伏地,只是本能,瞬间又站起身来,高声呐喊,大声解释,大声喝令。
她是很干练的人,身份又高贵,地位又尊,就象之前不把凌霸天放在眼里那样,此时的她一样是不经凌南天同意,就擅自下令调度部队。
“弟兄们,起来,随我回奔徐州,呆会入城睡觉去。”凌南天也随之起身,大声呐喊,话语很短,但很有鼓动力。
“呵呵……”刘英“扑哧”一笑,感觉凌南天的动员令很滑稽。
她侧目而视凌南天,暗道:凌南天连动员令也比我强?好小,又抢我风头!你怎么知道你就一定可以进入徐州城?谁同意你率部入城睡大觉?
她有些不服气。
但是,她对凌南天的爱慕之心也油然而生。
感情的事,说来就来,没有规律可言,也没有时间限制。只看你在什么样的地方,遇上什么样的人。
刘英在疆场上虽然初识凌南天。
但是,就这短短的一天一夜之间,凌南天多次慷慨激昂的动员令、多次献计献策并多次率部打胜仗,极度震撼了她的芳心。
在她看来,此时又黑又瘦、蓬头垢面的凌南天,就是一位大英雄,大才,大帅哥。
他,敢于打硬仗,打恶仗,敢于以小股部队袭击敌军大部队,这样的英雄气概,这样的才智,足以气吞山河!
他,就是自己心的白马王,天外飞仙,是冥冥之上天恩赐予她的宠物。
“洪武,过来!你,换上这些降兵指挥官的衣服,将他们的步枪还给他们,领他们在前开路,就佯称歼灭敌军完了,现在回来徐州城外参战。”凌南天没理会刘英,招手让洪武过来训话。
“这……三少爷,这可是刚收编的降兵,他们服我吗?能替我们卖命吗?”洪武一愣,赶紧提出心的疑虑。
刘英又是一怔,暗道:对呀,洪武说得对呀,刚收编敌军,就想派他们去打仗?凌南天呀凌南天,你也太心急了吧。哼!你刚才还说不想当官,虚伪!
本姑娘瞧你官瘾十足。
“不碍事,按我的办法去做,包你成功。记住,仅仅是发还枪支给他们,发还少量马匹,其他的马区交与刘主任的警卫部队掌管,等打赢仗后,我再加倍还你。还有,刘主任会在背后督战,降兵谁敢不服你的命令,谁敢偷懒不参战,刘主任的警卫部队会在背后打他们的黑枪。”凌南天自有办法,并大声向洪武授计,也故意让那些降兵听见,以迷惑俘虏兵的人心,吓唬他们。
“是!”洪武闻言大喜,立正敬礼,然后跑步归队,给他的新团队训话去了。
“凌少爷,你的计策很高明啊!孙兵法云,上兵伐谋,攻心为主。看来,你深谙孙兵法呀!好!我就当你部的监军!本姑娘做你的坚强后盾!”刘英翘指称赞凌南天,满脸娇笑,语气很坚决,言辞有些嗳味。
她见凌南天妙计层出不穷,不由对他更是心仪。
虽然,她与他初相识,但是,战火纷飞的日,她亲眼目睹了他不平凡的智慧。
作为从军的才女,作为有身份的女军官,作为名门之后,作为大家闺秀,她对男人的欣赏,不仅仅是对方的相貌,更重要的是对方的智慧。
而且,凌南天本来就长相不俗,只是最近才又瘦又黑的。
但是,瘦与黑,没能掩饰他的俊逸,他长发下的那双略带忧郁的眼睛,在经历战火的洗礼之后,虽然仍有丝丝忧郁,但忧郁之,又闪烁着智慧与坚毅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