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 宿敌(第一更)】………
无弹窗,万名书迷同时在线大汉名叫雷斯,是诺希亚贵族,侯兰?格林伯爵府上的家丁,武技不俗,实力已经达到十级斧士的地步,人称雷斯斧师。也是侯兰?格林之子,威尔的贴身护卫兼打手。
近来威尔?格林在诺希亚也算小有名气。上个月刚回帝都的他,已光荣的跻身为帝都四恶之列。常与另外三名同样是贵族身份的恶霸,厮混一起。威尔?格林依着自己伯爵之子的身份,欺男霸女,无法无天。这与某三流佣兵团的少团长,倒有几分的相像。
今天这位好色的伯爵之子,因当街调戏良家妇女,被路过的白衣剑士,削掉了一根手指头。那原本还在一旁谄笑着奉承威尔淫威的雷斯,在听到威尔少爷杀猪般的嚎叫时,立刻傻眼。
侯兰?格林伯爵战功赫赫,是诺法帝国有名的将领,常年驻守与诺法帝国的北部与西蒙斯帝国遥遥相对。从小的时候,威尔少爷便远离帝都,跟随在其父左右。按理说,近朱者赤。即使再笨,再蠢之人,耳闻目染之下,也能习得侯兰伯爵的一些本事和品质。奈何天不遂人愿,用虎父犬子来形容这对父子俩,再贴切不过。
威尔少爷,今年已满二十,但一事无成,学术兵法七窍只通六窍,一窍不通。武艺更是烂到了姥姥家。怒其不争,侯兰?格林对自己的儿子的表现失望无比,他甚至怀疑威尔这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更加不幸的是,侯兰伯爵这一生只有这唯一的儿子,连个女儿都没有。格林伯爵无法,既然自己教不好儿子,就打算让其进入博文学院,死马当做活马医,凭借着自己的大帝国伯爵的身份,偷偷的将自己的儿子塞进去,应该没什么难度,再加上近年来诺法大帝国与北部的西蒙斯帝国关系日趋缓和,打定主意的格林伯爵,便将前方军事交代一下,亲自带儿子回诺希亚。
格林伯爵对自己儿子的劣行也有所闻,但是作为伯爵的他,却没有采取正确的管教措施,只派十几名实力不错的家丁保护威尔少爷。为废柴儿子操碎了心的可怜的格林伯爵大人,他只希望博文学院能够尽快开学。
雷斯回过神,心道,好强的骑士。他的手下跟了上来,看到自己的老大,一招被对方制住,脸上尽是古怪之色。
“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雷斯叫唤道。最近几日,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涌入诺希亚,使得他的压力陡增。这些外地人,根本不认得威尔?格林,却个个爱好打抱不平。他们若是知道威尔少爷的父亲,是那个令大陆上无数国家闻风丧胆的“死神”侯兰,哼哼哼。
好几次,雷斯都是报出侯兰的大名,才使得那位脓包少爷,死里逃生。
而愚蠢的威尔公子,依旧我行我素,见到漂亮的女人就想占为己为。敢情他是把帝都诺希亚当做北部格林家掌控的绿古沙行省了。
今天终于发生了意外。那名头上绑着一跟白色头带的白衣剑士,在听到侯兰之名时,的确收敛了一下。原本向下斩掉威尔咸猪手的剑势,也是微微停顿,并且偏移了几公分。但依旧将威尔的一根大拇指削了下来。
天,这简直要了雷斯的命。鬼知道,那死神侯兰在得知自己儿子被削掉手指头后,是否会将自己的人头砍下来发泄。唯今之计,只能尽快的抓住那名白衣剑士,将功补过,至少也要打听出他的来历。
但眼前竟然冒出一伙不长眼的家伙把自己拦住,还将剑抵在自己的脖子上。难道是和那白衣剑士一伙的吗?
“你是谁对我重要吗?”一个冷漠的声音在骑士身后响起。雷斯望去,这才看清说话人的模样。这是一名剑士,身着一袭青白相间的剑士袍,面目清秀。他坐在马背上,双手抱胸,轻蔑的俯视着自己。
“……”雷斯一时无语,他从来没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