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着他粗糙的手进屋,点亮蜡烛之时,他微微眯起眼睛遮挡突然而来的光亮。我深深叹气,说道。“一根蜡烛才多少钱?你以后不要这么节约。既然条件好了,就不可以再虐待自己。你看,这样亮堂堂的多好?说起话来也方便。”
他却不解释什么,仍旧是柔柔一笑算做回答。
低头看着他桌上翻开的账本,这才想起来,我答应娘要教他看账本的。只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花青云连字都不识,想一朝一夕学会是根本不可能的。娘的意思也不是非逼着他会,要的只是我们多多见面,别各忙各的把感情冲淡。
可是,在看到上面一笔一笔被他手指临摹的字样,我猜想花青云还是有心想学习的吧。这样也好,以后生意做大,有最信任的老公帮忙分担,我也可以多点心思对付敌人!
拿起账本看了看,我问。“青云想先学写字还是算术?”
花青云想了想却是摇摇头,看着我认真的说。“我白天要干活,晚上的时间也不多。学习这种东西很浪费时间,只要你会不被人欺骗就好,我还是不学了。”
他的心里只有我,哪怕我们还没有任何名分,他都已经把我当成他的一部分,或者应该说,是他把自己当成了我的一部分。他要做的,就是弥补我的不足,把我当成自己一般担心照顾。而我会的就似他已经会,即便他好奇想学习,仍旧不想浪费有限的时间去做,宁愿做一些我不愿意做的,对这个家好的小事。
心疼的拉住他的手,此等善解人意,一心一意为我的好男子,我到底是上辈子积了多少德,才能换来今世他的爱恋?对比他的好,我怎能花心对他不专?
良心发现深知自己错了,还好无论对谁,我都没有铸成大错,一切都来得及改变。今后,我要对他一心一意,再也不能被美色所迷惑伤了曾经的誓言和最爱的人。
什么前世的初恋?什么绝色的知己?什么清雅的半仙?什么邪魅的小倌?这世上,谁都比不上我家青云。这辈子,我谁都不要,只要我家青云就够了。
来到他面前,第一次扮演一个小女人,在他错愕的目光中偎进他的怀中,嗅着他身上特殊的芦苇香气,双臂紧紧环住他纤细的腰肢,用鼻尖蹭蹭他雪白的脖颈。一系列亲昵的动作做完,我才哑着嗓子说。
“青云,这些活儿都是下人做的,根本不需要你来做。听话,以后白天下去监督一下,闲下来的时间就休息休息。我并不要求你一定要学会琴棋书画,那些狗屁装风雅的东西如果感兴趣,你可以试试,如果真的没兴趣,你可以换一些喜欢的娱乐玩。即便你娘一辈子都想不起我们的婚事,在我心里,你也已经是我夫君,我只希望你的后半生有我,有幸福和快乐。”
背上的双手用力环住我,他将我紧紧的拥入怀中很久,才回话。“婉韵,你疼我,我懂。可是酒馆是咱自家的,相较起在山中种田,这活儿根本不算什么,你就让我做吧!老是闲在椅子上,我真的不习惯。”
在他滑滑的脖颈处烙下一吻,他的身体我见过三次。除了长期劳作被晒成麦色的脸和粗糙的手以外,其他地方均是白希滑嫩的。劳动人民是最可爱的,我并不觉得这样的他不好,更不觉得这样的他就比城里那些无所事事,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低贱。相反,我很珍惜他爱劳动的良好品德,并不想抹杀他的优点。
“那好吧!但是不许做太多,累了我是会心疼的。也不知道你娘什么时候能允了我们的婚事,她应该不会忘太久吧?如果过了年她还没想起来,我就再张罗几车彩礼去你家,就算用抢我也要把你抢过来成亲。所以呢!你要好好养养皮肤,多吃点好东西补补身子,等着做我最俊美,最讨人喜欢的新郎吧!”
花青云眯起乌溜溜的大眼睛而笑,左手随意的抚摸着我背上的长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