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什么样子好呢?按现在人的习惯,我总不能在腰间挂个布囊上街吧?”想想自己提个布囊上街的样子,沈信自己也觉得好笑。最后,沈信决定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普通的皮夹子,这是很普遍的一个东西,完全不惹人注目。当然,外表的改变完全不影响百宝囊可装万物的特性。
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皮夹子,沈信先将师傅的信郑重其事地收好,这才放眼四顾。因为禁制的作用,虽然历经千年,屋中的一切都完好,就像沈信当日陪师傅离开时一样。沈信的师傅是一个奇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关于字画乐谱之类的收藏是多不胜数,还有他自己的作品也不在少数。沈信现在更知道,很多他师傅的收藏,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完全失传。像字画这种孤本的情况不论,光是沈信师傅收藏的乐谱拿出去就足以震撼考古界。
沈信知道,在当今的现代社会,这种小道观已经完全被排斥在正常生活之外,他既然决定不在这里生活,也就决心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带走。除了自己师傅的遗物之外,其他东西都可以捐给博物馆,尤其是乐谱,现代社会音乐已经发展一大行业,能够将这些乐谱让更多热爱音乐的人欣赏,也是一件好事。
沈信这样想着,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皮夹子。在皮夹子里另有天地,即使是字画也可以保存完好,不用担心被破坏。至于那架瑶琴,是沈信师傅最喜欢的,沈信当然也要拿走,作为师傅最后的记念。
将一切收好,看看实在没有什么要拿的了,沈信这才最后留恋地看了小道观一眼,准备离去。
也就在这时,沈信才想起:“咦?我怎么能够瞬间飞遁千里?”
其实,早在沈信被传送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他已经具备一个仙人的能力了,飞遁千里只是小事情一件。不过一个人的能力有时还是受知识的限制,沈信既然从来没有想到这方面的事,也就不知道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其实他还有更多方面的能力自己一无所知,可谓身入宝山不自知,如果被一个真正的仙人看见,只怕要笑破肚皮。说起来沈信其实是一个意外流落人间的仙人,不过没有人知道。
沈信一想到这一点,思绪马上回到自己原先呆着的屋子,只是一动念,他忽然就恢复了在那屋子里静坐的姿势。沈信虽然惊讶,但很快就明白了,他现在的能力已经能够达到空间转移了,太远不敢说,在地球上,只要他想,没有地方是他一下子去不了的。
沈信这时明白了,将他带到二十一世纪的那道白光非同小可,肯定让他脱胎换骨了,不过这时的沈信对成仙的兴趣不大,也懒得深究,既然想通,准备率性而为,他脑中唯一的想法是,明天一定要拍好最后一幕戏。
将最后一幕戏在自己脑中放过数十遍,沈信确定自己可以完美地演好这一幕戏后,这才放弃一切思虑,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一静坐足足持续了七八个小时,沈信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
(第三十一章 完)
第三十二章 杀青
自从沈信来到二十一世纪,因为感兴趣的事情太多,不肯浪费一点点时间,所以静坐从来没有超过一个小时,而那已经足以让他精神饱满,精力充沛,这次一下子静坐了七八个小时,沈信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
从床上跳下来,沈信接了杯水漱漱口,这才打开房门。房门一开,沈信顿时愣住了,只见以方令强为首,几乎所有剧组成员都在门外了。
“大家早上好!”沈信想起昨天的事,心中暗叫惭愧之余,连忙绽露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沈信的饱满精神反而让其他人有点不能接受,马天成试探地问道:“阿信,你没事了?”
“当然没事了,只是前一段时间工作太繁重了,所以昨天心情有点差,现在完全没有问题了。”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