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阵。就在这里。要快。我怕那些人会回来。”子媚说话的时候。目光一直没有离开金浑的脸。
“子媚姐你疯了?你明知道那些人会回来,你还要留在这里。难道你不知道,随意布阵会暴露我们的身份吗?你忘记主上是怎么交代的。没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可以……”
“你是不是不听我的话了?”子媚打断了她:“如果你不愿意和我同生共死,那你走吧。我自己可以应付。”
“姐,我怎么是这个意思。你好不容易熬到今天,才有这样的身份。难道你要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毁了自己的一切?”
“什么素昧平生?”子媚仰起脸,眉心有一缕薄怒:“我们是患难与共,他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我要是在这个时候丢下他,岂不是昧了良心?”
绿袖恨不得过去一刀杀了金浑,这样就不用烦了。子媚姐总不可能守着个死人去布阵吧。“你擦亮眼睛看看他好不好,就是个被打的脸肿的猪头。他哪里值得你喜欢啊?”
“你胡说什么!”子媚瞪她一眼:“要么布阵,要么走!”
话说到这份上,绿袖也没有办法了。“我布阵。”
子媚的注意力完全在金浑身上。一会儿给他喂水,一会儿替他上药的,连自己身上有伤都忘了。背后的衣裳,一片血红,贴在身上很难受。不过幸亏这里是密林,太阳穿透树木的枝叶,晒进来的很少,倒也是挺清凉的。
绿袖将机关埋好。又自己的检视了四周,没听见什么动静,心里才勉强踏实。
“姐,他不会死的,你用不着这么担心。”
“什么?”子媚诧异的看她一眼。
“那剑伤的位置,是在肋下,一个不怎么碍事的地方。你放心好了,他很快就会醒过来。”绿袖心想,难道什么地方受伤能致命,什么地方受伤无所谓。你也看不出来了?女人啊女人,还真是叫人无语。
“哦。是啊。”子媚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他伤的位置的确不足以致命。方才光顾着担心,倒是没有自己去想这个问题。
“我来给你上药吧。”绿袖看着她浑身的嫣红,心里也不是滋味。“天热,怕起了炎症。”
“不用了,你警惕四周有没有人来。”子媚挑了挑眉:“这点小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你若是还有空,就去准备些猎物,现在就烤来吃。到了晚上,火光怕会引来敌人。”
“姐。你是不是疯了?”绿袖真的是忍无可忍:“难道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熬一夜吗?再往前走,用不了五十里,就能找到咱们的人了。何必要在这里冒险。”
子媚被她烦死了:“那你先走。这里有你布的阵,我足以抵挡一阵子。你找人来救我们就是。”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绿袖是贪生怕死的人?”
“哎呀,我不想说了。你就不能让我静静的陪着他吗?”
绿袖瞬间无语,憋着气一言不发。
心里却不住的嘀咕,肯定是出门没看黄历,奶奶个腿的,竟然遇上一只男狐狸精。
好容易挨到晚上,绿袖把白天准备的猎物拿出来吃。
这时候金浑也醒了过来。
“我说你是属狗的吧?鼻子还真灵。一闻到香味就醒过来了。早说呀。我早点拿出来在你面前晃晃,也叫别人少担心会儿。”绿袖少不得揶揄几句,要知道,她们这可是拿命在拼啊,就为了救个路人。这也太不可理喻了。
“对不住。”金浑有些吃力的说:“妨碍你们赶路了。要不你们走吧,我自己能行。”
“你别听她的。”子媚抢过了绿袖手里的野鸡,扯下一个鸡腿递给他:“快吃一点,能恢复的快些。”
“多谢。”金浑没客气,大口大口的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