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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3 / 4)

探头出来张望了一下,看见阿发的手势,立刻回身向屋内说了几句。很快,四个用头巾遮住大半头脸的女人鱼贯而出,通过鹅卵石铺的甬道,向后门快步走去。

十五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阿发看了下怀表,觉得几个女人应该坐上马车赶去耶路撒冷堂了,便快步跑向了后门。等到红袖阁在忙乱后发现人少了,得找一阵子吧,找不到再想追也来不及了。何况,他们又知道往哪里追呢?

…………。。

有些人,愿意对手如虎、如鹰,那才值得出手,能感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胜之不武;又有些人,却喜欢欺侮弱者,看着弱者的悲惨,不觉怜悯,没有同情,反倒对自己的横行霸道有畅快之感。

阿发比较类似于前者,而象金三爷这样的家伙,则属于后者。当然,金三爷靠着贩卖**起家,又有红帮背景,已经是大佬级人物,自然不能再象地痞流氓那样横眉瞪眼、敞衣挽袖,一副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多厉害的样子。说得通俗一点,金三爷已经是有层次的大流氓,自然是另外一副嘴脸。

而金三爷靠着邪路子发家,与其他先出身**、后极力洗白的人也是差不多的心理。在帮派中,他讲义气,以便赢得帮众的信赖和支持;对外,他爱面子,还偶尔做做善事,试图留给公众一个大善人的印象。

哼,五大三粗的肥猪样儿,还长袍马褂的装个屁的文雅。阿发撇嘴鄙视,看着金三爷在保镖的护卫下出了宅子,坐上了一辆西式马车,扬长而去。

要杀金三爷不算困难,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阿发是精于此道的。但阿发却另有计较,不管能不能成,总要试一下才知道。

阿发盯了金三爷好几天,并没有杀他,而是琢磨着、完善着自己的计划。势力,可以往后先放一放;钱呢,却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抢了洋鬼子,得了几十块;干掉刁五、小辣椒,搜刮了四五百;偷盗红袖阁,乱七八糟足有三四千;金三爷这个BOSS,又能够榨出多少呢?

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感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弱点,往往成为致命的原因。趁着自己现在孑然一身,没有什么牵挂,不猛干几票,就太可惜了。所以,他的行动计划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实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势力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种级别的人物,绝不是他能够对付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搏命的小混混,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弱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简单而直接,或者说是粗暴,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说服力。

马车由远而近,疾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度,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刚刚有形成独立式花园住宅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不少低密度郊区的风貌,行人比较少。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路,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什么。戴着头套、只露出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妈拉个巴子!”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镖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三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阿发知道必须杀人见血,这些人,跟着金三爷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单只贩卖**,就不知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呢。他这样强化着心理暗示,慢慢张开了手臂,闪出黑洞洞的枪口。

呯,一声闷响中,保镖扑通倒了下去,没有惨叫和哀嚎,近在咫尺的距离,一枪爆头。

车夫吓傻了,呆若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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