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發明之後,這種畫毫無價值可言。
她說:「我個人的享受,我喜歡這種畫。」
開頭我並沒有興起追求她的意思,與其他的男生展開爭奪是很浪費時間的,我的功課那麼緊張,實在沒有可能做這一類事——
建築系第一年收百餘個學生,六年直升畢業的只十來個人。長期流落異鄉的滋味有什麼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漸漸我在圖書館及啤酒館常常遇見她。
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感動之餘,輕而易舉地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復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傢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髮,夜間躺在睡袋中仰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著一瓶三星白蘭地。身上的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於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錶轉送於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著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鍊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表,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嘆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