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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2 / 3)

错的点子。只要想到以后那群人都得恭恭敬敬喊我一声『师母』,我就觉得很得意。”

她露出一个很神气的表情,逗得许明崇哈哈大笑,她小脑袋瓜里装的东西还真特别啊!

“啊!”在他还沉醉在她天真话语中时,莫芷颉突然大叫了一声。“快穿上衣服!我爸妈回来了!”

她听见楼下传来大门的开门声,立刻抓起散落一旁的衣服,快速地穿上。

“急什么?让他们知道最好,这样你才有机会早一点过过当师母的瘾。”他看她紧张的模样,慢条斯理地边穿衣服边取笑她。

“你可能会被我老爸宰了!”莫芷颉狠狠瞪了他一眼。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他不会这么做,因为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更好的女婿人选了。”许明崇自信满满地说。

“才怪!我老爸对隔壁的于宏昌就满意极了!”她故意拿那位暗恋她许多年的邻家男孩气他。

其实,于宏昌有一次在她家门口探头探脑,还让她老爸拿着棍子追着跑,以为他有什么企图哩!

“可惜的是,她女儿已经先让我用过了,所以我还是唯一的人选。”

“你好恶劣耶!”莫芷颉拿一个抱枕砸他。

他稳稳地接住向他拋来的抱枕,然后潇洒地对她说:

“我这就下去跟伯父、伯母谈我们的婚事。”

“好没情调!你都还没送花跟我求婚呢!”她觉得就这样答应好象太便宜他了。

“我说过,我不喜欢用太俗气的方式求婚。”

他诡异一笑,然后贴近她耳旁对她说:“刚刚就是在跟你求婚,怎么样?我很棒吧?我可是很牺牲让你先试用看看哟!”

他得意一笑,不等她回答又说:“你,虽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

“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是为人师表该有的行为吗?!”莫芷颉向他丢第二个枕头。

“哈哈哈……”

他可是一点都不在意这种温柔的惩罚。若不是小颉的父母亲正好回来,他还真想再尝试一次刚刚那种销魂的美妙滋味。

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他有的是漫长的一生可以跟她温存啊!

后记

这一刻我不免要赞叹,人生真的就像一场梦。

我在瑰丽的梦中被铃声惊醒,原以为是闹钟在嘶吼,醒来后才发现原来是电话声响。朦胧中被告知稿子被录取的消息,恍惚间回答了一些问题,挂上电话,又以为自己是在作梦。

直到接到出版社寄来的合约书,才真切地感受到稿子被录取的喜悦。

然后,我从一个荳蔻的忠实读者,变成一个作者,总算圆了自己多年来的梦想。

其实,在我开始对身边朋友释出关于自己想尝试写作的消息时,我才惊觉,原来热爱写作的人远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多。大家都想编织一些梦想,满足现实生活中的缺憾。

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总是那么唯美,男女主角无论个性如何,最后都会变成痴情种;再怎么游戏花丛的浪荡子,最后都会让佳人掳获一颗飘浮的心。

很棒是不是?

看小说、写小说都可以得到同样的满足,我们可以在小说的世界里找到另一个理想国,一个可以任自己随着梦想的翅膀飞翔的国度。

喜欢我写的这个故事吗?

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很平凡的爱情故事。没有富丽堂皇的背景,没有香艳刺激的情节,只是几个小人物的真心痴恋。

比起丰盛的满汉大餐,我仍是偏好清粥小菜。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一样钟情于细水长流的爱情故事。

我喜欢在平凡的故事中,品味一些深刻隽永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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