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赌博式的恐吓。
侵略者最终得逞了。清政府张皇失措、投降派纷纷攻击林则徐惹来兵祸,敌人坚船利炮,不可战胜。朝廷遂法办林则徐等,派出钦差,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达能磨刀霍霍,也向宗庆后进行恐吓,并拿出一份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的文件,胁迫宗庆后签字。出于个体的利益的考虑——对“三宗罪”的惧怕——宗庆后签了字,鸦片战争差点儿重演。
其实,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低价并购时,往往绕开企业经营者,从地方政府公关开始,通过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数字的追求,以及种种非法手段——不排除重金贿赂的可能——打通关节,对中国产业的龙头企业实现并购。
法律战场体现为仲裁与诉讼,且都需要遵从法定规则,或者双方约定的战争规则。若把战场约定在国外(多见于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的“不平等”条约),在诉讼成本与风险非常高的情况下,本土企业往往选择合理的退让。如果不退让,不怕麻烦,法律程序的规则与风险,对双方都一视同仁。若执行力强的话,本土企业背水一战,并不影响战争结果。
双方交战,其中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双方力量的评估,因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是单位空间内的战斗力量。以宗庆后三宗罪为例,三宗罪与合资纠纷并不是同一个战场;宗庆后“三宗罪”与达能的战略利益并不直接相关。战争要开辟战场,是紧逼还是突袭,这也取决于对双方实力的基本判断,敌强我弱,用突袭,攻其不备,并保持灵活性;敌弱我强,三倍则歼之,五倍则围之,可以步步紧逼,别让它跑了。
可达能明显采用了一个比较矛盾的战略,既突袭又紧逼。达能一方面寄希望于宗庆后的和解,放话说要和解,并希望宗庆后仍旧管理娃哈哈,还运动萨科奇访华讨论达娃之争;但是达能又在全线进攻,从经营到仲裁,还超额地诉讼了宗庆后的妻子和女儿,一点余地都不留。达能还在国内提起了诉讼,步步紧逼。
衡量战场利益,达能还有待改进。即便已经宣战,也要打击对方薄弱环节,继续实行恐吓,而不要拉长战线,盲目开辟战场。最重要的是,萨科奇还没到中国呢,“三宗罪”的底牌也出了手,中国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了——中国的诉讼周期非常短,只要三到六个月,一审就出结果。
达能希望通过“三宗罪”的杀手锏试图扼杀宗庆后。可是,达能何曾想到,这相当于向杭州、浙江,乃至中国政府宣战。
打一个比方,就像英国殖民者在南方被打得很狼狈逃窜,后来瞄准空子来到大清王朝家门口下书,表明态度告诉慈禧与皇帝缴枪不杀。这样,大鸦片商同大地主、大贵族沆瀣一气,形成了一个鸦片输入受益集团,从而得到慈禧的支持。假设英军不去勾结权臣,反而宣告这个满清政府不成,太*,应该立宪或者干脆废除,甚至还想让英国女王来当中国的女皇帝,我们相信,慈禧会立马闭紧城门,武装八旗,要与对方决一雌雄。 。。
大型商业纠纷中的战争思维(5)
相比而言,达能犯下了一个错误,对劳苦功高的宗庆后,不但没有网开一面,反而加紧反攻倒算。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策略激发了宗庆后的斗志,开始全力反击。
战果预测与焦土战略
战果是整个战场的最终清点,最终它要落实到经营利益上。有没有得到地盘,得到赔款,获得利润?无形资产包括商誉是增值了,还是损失了?这都是衡量本企业团队、制度、执行的检验标尺。
达娃之争中,宗庆后的预期战略利益是在逐步调整——逐步膨胀的;达能呢,则拒绝调整,拒绝压低其预期,这就出现了矛盾,最终只能由战争规律决定其胜负。如果战况不佳,不得不弃土逃亡时;或者虽然战绩辉煌,但是战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