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比黄金还贵,都是每天按量分配的。
“说不定什么?你说啊?什么佗佗国,那也是朕的领土,朕要杀了这个什么王子……”宛烈扬咆啸出声。
“皇上,你先别生气了,想杀他,就别气坏了身子。我们远路而来,攻城谈何容易啊?还是装成商队,将这个丫头偷回去就行了。她不会是喝了那什么该死的圣水,将咱们都忘了一干二净了吧?如果不是,她怎么可能跟男人如此招摇?又认哥哥了?”司马枫觉着宛烈扬想必是气疯了,有些异想天开。
宛烈扬深提了口气,拭去了额头的汗水,厉声道:“什么哥哥,白如霜有今日,你们也逃不了干系,可恶的阮燕北,教她什么不好,教一个娘娘轻功,早就居心不良了……”
“皇上,你这么说,臣可有些不服气了。臣可没怎么着她,臣现在有妻有子,臣天天想早点回家,搂妻子抱儿子呢!再说燕北,如果没有燕北,如霜早就没了。燕北喜欢如霜,或许做的有些过了,但是那也是得知皇上你不在了,燕北才将自己的情谊露了出来,他可是救过你,也救过如霜,如果没有他,南丰国如何打下,国家如霜安定,这些可都是功不可没的,再说了他现在也归隐山林了,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成亲……”
“闭嘴……”宛烈扬怒喝道,噌立了起来,上了骆驼,急呼道:“日夜兼程,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佗佗国。不过一个区区几千人的小国,将士再多二千人,朕还怕了它不成?”
司马枫无语,挥了挥臂膀也上了骆驼,他是说服不了他,跟到这份上了,也只有听他,走一步算一步了。一行人加快了速度,向着东边行进。
二日后,总算看到了一抹绿意,还有黄土堆起的城墙。司马枫再三劝说,宛烈扬才忍下这口气。想不到城里绿荫成林,虽是矮木,看多了黄沙的人,眼前一亮,觉着那几根草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城里到处欢呼声声,唱曲跳舞,连城门也无人看守,六七十个人,分头打了个客栈,立刻将一些带来的东西换成了衣服,又能洗了个澡,司马枫才觉着自己活过来了。
宛烈扬穿上了蓝色的绸裤与衣服,那衣服及膝,倒觉着比穿袍子利索了许多,司马枫则穿着青色的布衣,笑嗔道:“舒服吧,就你这一身绸,可是花了一万两银子,我都舍不得花,回去剩下的差额,得赏给我。”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宛烈扬应了声,已吃饱喝足,有了些精神气的侍卫进字房,轻声回禀道:“皇上,打听过了,三日后王子娶王妃,所以全城都狂欢着呢?听闻王妃叫仙儿,是王子从圣泉边带回来的,奴才估计绝对是娘娘。”
“好,将骆驼喂饱喝足,再买好干粮,晚上就带人离开!传令下去,都好好歇着,养精蓄锐,晚上行动!”宛烈扬决然地下令,眸子里喷射着怒火,洗去了尘土,刮去了胡渣的脸庞,让他恢复了皇者的威严,不再是沮丧的行路人。
“是,奴才马上去准备!”侍卫退出房,司马枫思忖道:“皇上,这皇宫怕是有人严守的,城门无人守候,大概是因为这茫茫沙漠,就是他们最好的关卡。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这城里说不定到处是侍卫,这些人的穿着,跟百姓没有多大区别,这才是最要紧的!”
“嗯,所以到晚上,让侍卫在外接应,我们分头行事,最主要是让那个臭丫头,明白过来。她若清醒些,这区区千百人的百姓,也不在话下。我们都好好歇一下,得有力气才行!”
“嗯,睡吧!”司马枫关紧了门,两人上土炕,和衣躺在床上,片刻就传来了雷鸣般的鼾声。
夜色降临,城里火光通明,天上繁星闪烁着眸子,宛烈扬与司马枫出了客栈,带着三四个人,像是观游一般,四处走动,街上的人吹着乐,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载歌载舞,走了五六十步,就是金灿灿的皇宫了,听闻是用金砖砌成的。